除了十分矚目的「起錨」標語,在街上也看到「通過政改方案,為普選舖路」、「為普選、撐政改」等的海報。這些海報由建制派的民建聯製作。
而這個民主黨和普選聯曾經在四月大罵為爛方案的方案,據聞只要「完善」一下,接納民主黨和普選聯提議,五個新增功能界別議席,由區議員提名,再由在其他功能組別沒有投票權的選民一人一票選出,便可以考慮收貨。即是不再堅持落實雙普選的要求。
民主黨和普選聯這個新姿態,跟民建聯和建制派的「通過政改方案,為普選舖路」,究竟還有多大的差別?那個「改良」方案,即由區議員互選跟區議員提名,究竟有多大質的差別?
先不講民主派一直聲稱堅持選舉及被選舉權普及而平等(區議員方案明顯違反此一原則)。即使中共接納民主黨的建議,灰記想不通中共有何道理,不設提名門檻,讓泛民的區議員可在新增的五個議席佔得先機,甚至全取五席。如果要設立提名門檻,必定是民建聯和建制派可以提名最多候選人,在區議會佔五十多席的民主黨(泛民整體亦不過一百席,還比民建聯及建制派少)或可以提名一至兩個。
又或中共反建議其中兩至三個議席經提名後,可以由市民選出, 結果跟按比例代表制由區議員互選差不遠。分別只是讓全港市民投票,形式上民主一點(跟經篩選後由市民一人一票選特首無異),讓民主黨和普選聯有一個下台階。也讓那些高喊一人兩票的人,如商台的李慧玲,可以自我感覺良好,忘卻「溫和」泛民底線無原則地不斷退讓,忘記此舉為功能組別千秋萬代背書。
普選聯的黃碧雲說寸土必爭,究竟為誰而爭?
六月十二日由「八十後反特權青年」策動的「拒絕蒙騙,撤回方案」的第一波行動,回顧二十二年前,港人爭取民主,民主派提出97年普選行政長官,半數立法會議員由普選產生,後來成為民主黨骨幹的楊森、李永達等,曾經提出就政制進行全民公投。中方最後接納遠為保守的「雙查方案」(最快在2012年普選),民主派李柱銘等焚燒《基本法》政制部分。
「六四」屠殺之後,《基本法》第二草案稿諮詢末段,中方拒絕具廣泛民意基礎的政制建議(如兩局提出03年普選立法會),港人再度焚燒《基本法》。
民主黨元老,前基本法草委李柱銘提到,即使《基本法》最終訂下保守的政制方案,全世界,包建制派的自由黨和民建聯均理解為,07/08年可以實現雙普選,而普選就是普及而平等的選舉。沒有想過特首提名要有篩選機制,更沒有想過功能組別存廢會是一個需要探討的問題。換言之,阻撓民主進程的一直都是中共,04年的釋法及07年的人大決定,均是赤裸裸的食言。而最近喬曉陽就普選定義、特首選舉透過「民主程序」提名等的講話,更是中共阻撓民主進程,否定港人民主治港的進一步舉動。
李柱銘苦口婆心的勸民主黨和普選聯,不要為了政黨利益,斤斤計較區議會方案可否令民主派(其實只有民主黨有著數)多拿一、兩席,而忘記了爭取的目標—真正落實雙普選。灰記更認為,民主黨及普選聯如果仍然堅持爭普選的理想,無道理輕易忘記歷史教訓,痴心一片的等待中共忽發善心,賜他們一粒糖。
六月十三日,在城大舉行的「新民主運動第二波」討論會,有講者語帶感情地指出,民主黨/普選聯不少人是支聯會成員,當他們在悼念「六四」的晚會高喊「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時,是否真誠相信自己所喊的口號。如果一方面堅持要結束一黨專政,堅持要求這個血腥政權認錯改過,一方面乞求專政者在不斷轉變規則的政改遊戲鬆一鬆手,改善大家的關係,又是一種甚麼心態?
此時此刻,民主黨和普選聯必須清清楚楚向市民交待,為何官方接納了「區議會改良方案」便可以投票贊成通過政改方案?為何喬曉陽的說話還不夠赤裸,還不足以讓人憤怒,民主黨/普選聯依然不願離開「談判桌」(適時離開「談判桌」也可以是「溝通」策略),而可以繼續溝通,期望建立互信?你們昰不是為了「證明」「溝通」策略有效而藥石亂投?
民主黨和普選聯的立法會議員,如果要就政改「改良」方案投贊成票,必須向市民表白,他們願意接受遊戲規則已改變的事實,即是不再以爭取普選為目標,說爭取普選也只是「呃選票」,最多只會在功能組別的改良幅度上溝通溝通。否則,他們便跟喊出「為普選,撐政改」的建制派一樣,是欺騙無知市民的「寶藥黨」。
民主黨和普選聯曾經警告,如果政府解決不了政改問題,政府管治威信會進一步受打擊,社會矛盾更尖銳,激進的行動會升級。灰記在此要質問他們,如果通過了「改良」了的政改方案,上述的情況是否便不會發生?特別是功能組別把持下的社會不公何以能夠忽然消弭,深層次矛盾何以能夠忽然化解?是否你們甘當政府的「救火隊」,說服水深火熱的市民繼續無限期忍讓這個特權政治制度,還是你們甘心離棄你們曾宣稱同一陣線的基層市民、弱勢社群,走上建制陣營的「和諧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