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女童被政權強行「保護」的「啟示」

flower14歲女童因為在金鐘「連儂牆」用粉筆畫雨傘花朵,表達政治訴求,被警方拘捕後(曾拘留17小時)未被起訴,卻以「保護」為名,在等候一月中的保護令聆訊期間,由法官判 女童暫入住女童院,失去人身自由。此事在網上引起公憤,粗口四起。學民思潮發起聯署聲明,短短一晚已有二萬多人簽署。聲明如下︰

「 上星期,一名14歲的中三女童於金鐘政府總部「連儂牆」上以粉筆繪花,被十數名警察包圍,並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在拘留近20小時後,警方於昨天在少年法庭向該名少女申請保護令,法庭終裁定少女需由社署接管並送入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三星期時間,期間將無法如常上學。

我們在此強烈遣責警向該名女童申請保護令,認為警方根本不能證明該女童的不受控制程度,有機會引致她本人或其他人再度受到傷害,亦質疑法庭判決是否合理和公正,難道在牆上以粉筆繪花便能證明女童會再度傷人?

即使女童之父親已表明有能力照顧其女兒,但法庭仍將女童判入兒童及青少年院,而法庭亦指該父親因患聽障而沒有能力照顧女兒,實在沒有合理根據,我們在此表示極度無奈及憤怒,更讓我們一度懷疑法院判決違反《兒童權利公約》第9條:「確保不違背兒童父母的意願使兒童與父母分離,除非經過法院判定分離符合兒童的最大利益,而且有其必要」,而法官亦務必交待為何在未來跟父母分離二十一天,居然能給予女童的最大利益和保障。

對此不合理之裁決,我們希望警方清晰向公眾交待,為何在除夕臨近之際,突然需向女童申請保護令, 是否以『保護』之名,卻是恐嚇為實,意圖打擊走上街頭的年輕學子,而法庭亦本應為小市民作出公正判決,方能彰顯社會公義,以保障人民權益,貫徹「以法達義」的法治精神, 我們敦促在上位三思,若你們成為當權者的政治機器,不單無助化解社會矛盾,只會激起更大的民憤。」

不知主流民意如何,會否覺得用粉筆表達政治訴求是很嚴重的「反社會」行為,需要受被剝奪人身自由的懲罰?有社工指出,送入兒童院是最後的非常手段,通常是當事人有攻擊行為,曾嚴重破壞公物(打爛嘢那類),吸毒,行為不能自制等。而女童父親雖聽覺不靈,但並不表示他不能照顧女兒,而他亦向法官保證會「跟實嗰女」,為何法官依然把她送去女童院?這令灰記想起幾年前習近平以中國國家副主席身份訪港時所說希望香港三權多多合作的話。這位法官如果不是超低能,就是有意配合警方的政治目的,懲罰女童的政治表達行為。究竟這種願意作出政治配合的法官是否愈來愈多?實在讓人擔擾。

最新消息,女童獲保釋不用入女童院,間接證實警方和法官合力上演的保護令騷完全不必要。但煞有介事的要女童保釋而不是循例告誡放人了事,足證警方仍想利用法例達政治阻嚇目的。

網上諷刺警方雙重執法標準的貼圖

網上諷刺警方雙重執法標準的貼圖

因塗鴉而失去人身自由,相當聳人聽聞。不談貼滿畫滿標語圖畫的「連儂牆」成了今次佔領運動的一個景點,外媒更以專題報道。以塗鴉作為一種表達方式,在香港至少已有十多二十年歷史。灰記曾採訪過一些成年與未成年的塗鴉愛好者,他們哀嘆香港管理至上的邏輯,扼殺創意的同時,大多表示很多時是因為市民投訴,政府部門才會處理,一般是路政署負責清除塗鴉,如被警員逮著,有時警告了事,最多判罰款三數百,絕少控以刑事毀壞。某受訪者曾表示受過一次刑事毀壞的檢控,但並非警方特別針對他,而是他在私人建築物上塗鴉,業主不肯放過他,告以刑事毀壞,被罰兩萬元。

換言之,在這個有「潔癖」(用引號是因為香港其實並不特別整潔,卻常常以整潔為名扼殺創意)的城市,塗鴉愛好者感到限制處處,但也頂多被罰款了事,絕少被捕失去人身自由。

近年把塗鴉看成「洪水猛獸」的「個別」事件,是曾偉雄上場後泛政治化的結果。還記得11年中國著名藝術家艾未未被北京當局拘押,有被稱「塗鴉少女」者在鬧市以艾未未以及當時的國家主席胡錦濤頭象作塗鴉,並寫上「誰害怕艾未未」字句,以示抗議和聲援。當時曾偉雄高調要揪出塗鴉者,並用重案組作出調查,最終事件不了了之。不過,就有效法「塗鴉少女」的市民被拘捕。

發展到現在,警方不但打壓一般市民政治訴求,更針對勇於出來的表達意見的未成年人士隨意執法。2014年成了國際名人的黃之鋒,在旺角清場被捕時便被多名警員不必要地強按在地上,事後他投訴有警員用手拿捏其私處。在佔領運動扮演重要角色的黃之蜂,政府和警方可能對他恨之入骨,但始終有點投鼠忌器,因為他畢竟是各方關注的公眾人物。

其他不知名的未成年人士,便動輒得咎。例如早前有並非佔領者的中學校園記者,在採訪旺角鳩鳴時被警員粗暴對待,阻撓採訪。而參與鳩鳴的未成年人士,亦成了被警員截查身份證以至濫捕的高危族。

究竟公權力「恰細佬」現象可作何解?應該不難理解吧。以黃之蜂等為代表的學民思潮成員已經步入成年,他們當年「羽臭未乾」時「領導」反國教運動所表現出的組織力和持久力,嚇怕了那群當權者,不但梁振英,連那個自以為好打得的林鄭也忌憚黃之蜂等三分。

事實上,反國教時,學民思潮擺街站宣傳,也曾被警員查身份證,無理驅趕,「恰細佬」已非始於今天。 而推行國教目的是甚麼?不外就是從小學開始灌輸與大陸趨同的那套黨國意識,希望製造「乖乖愛黨愛國新世代」,想不到被這群中學生壞了「國家大事」,怎不叫當權者咬牙切齒,伺機報復。

反國教一役,中港當權者看到香港中學生世代已經「沒法挽回」,為了壓制中學生有組織的「激進勢力」,除了親建制的學校領導層識做外,例如向在學校表達政治訴求的學生記過懲處外,在學校勢力範圍以外的地方便利用警力作威嚇。

灰記在這裡要離題一下,現任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可能以不屑的語氣說,當年「反英抗暴」(即「六七暴動」)我在學校派傳單便要坐監,今日中學生在學校掛我要真普選橫額被記過簡直是仁政啦。灰記無意為當年殖民高壓統治辯護(而當年左派愚蠢地以暴力向港英「還擊」,造成無辜市民傷亡,左派必須反思),作為曾有理想的社會主義信仰者,曾德成應該知道人類是追求解放,解放不外對權力,特別公權力,包括對政府、對學校,甚至家長的權力設限,最終希望達至取消權力關係。以往老師、家長可以隨意體罰,今日這樣做隨時惹上官非,以往童工合法,今日兒童不能再被非法勞役。當然,今天貴為高官的他,加上地下黨員的血液,已把人類解放的目標忘得一乾二淨,蓋其貴黨早已變質成不折不扣權錢政權,只靠國族主義迷惑人心,因此特別著力推行國民教育 。

回到未成年人士。換言之,警方特別針對中學生,就是希望遏止這鼓「激進」浪潮更年輕化。年輕一代愈來愈「激進」化已是老生常談,而不同大學的民調都顯示,年輕人對政權、對社會最不滿,抗爭意識亦最高。這次佔領運動,一些朋友跟走得很前的中學生談過,他們的確對現有中港政權特別反感,對傳統泛民以至社運組織也有不同程度的不滿,中國國族意識淡薄,有的反而是排抗中國的香港本土意識,甚至有個別學生提到武力抗爭。

辜勿論是否同意這些年輕人的想法,但現階段相當部分年輕人「離心離德」,則是不爭之事。而中港政權對付這群不聽話的青少年,就是不離中國式家長主義的專制心態,把用粉筆塗鴉女童送進女童院其實甚具象徵意義,表面是家長式的「關懷」,實則是專制式的懲罰。

而無論被送女童院的14歲女童,還是被恣意拘捕或查身份證的青少年,除了訴諸恫嚇以壓制政治熱誠,還向家長們發出一個訊息,好好管教你們的子女,不要越軌,不在話下。而因這次佔領而出現的世代矛盾(很多參與佔領的學生都不獲家長體諒,甚至因參與佔領而導致與家長關係惡化),如何演變下去?在主流傳媒配合政府警方的報導下,抗爭徒勞只會引起混亂,與北京對抗冇運行的論述會否更深入每一個家庭,家長們,甚至曾參與反國教的家長們,會否基於「現實」考慮,歸隊成為積極的維穩工具,或放棄任何抗爭意識?

然而,正如不少外國傳媒所言,中港政權清得了佔領的現場,卻製造了幾代青年的離心。相信沒有多少年青人會因父母的「教誨」而向「現實」乖乖就範,而香港爭取真普選所揭示的深層矛盾,中港矛盾、貧富/階級矛盾、制度矛盾…等,卻沒有緩解跡象。而警權和司法的政治化,只會更激化矛盾,令香港的「激進」化成為一條不歸路。

清場後

cwb隨著最細小的佔領區銅鑼灣,以及立法會示威區於十二月十五日先後於上下午被清場,僅餘小量帳幕及物資仍擺放在政總和立法會外添美道行人路上,有人留守,成為佔領的最後標誌。不知官府能容忍多久?

金鐘以至銅鑼灣的清場,有別於旺角的暴力清場,警方做盡公關騷,超級有禮貌。相信對只看主流親政府媒體,特別TVB和東方日報的市民,很有「洗腦」作用。但對這兩個多月來看清警察各種濫暴行為的市民,只會覺得警方,以及躲在他們背後的特區政府的虛偽與無恥。那些在旁為警方濫暴吶喊的建制派亦令人齒冷。

近兩月來「深居簡出」的警察頭子曾偉雄,以勝利者姿態見記者,還威脅會於三個月內拘捕佔領運動「始作俑者」。但其實這兩個多月,警方已先後拘捕九百多人,除了「佔中」三子與部分人士到警署自首被「忽悠」外,佔領運動的「頭面人物」大部分都已曾被捕,曾偉雄的恫嚇可休矣。

而除非曾偉雄是盲的,這次佔領運動很多自發性質,沒有可號令「天下」的領袖或策動人(運動的自發無組織是一突破,也是不能再突破的缺陷),要所謂追究「罪責」,並非一小撮人可擔當得起。

當然,利用法庭作政治審判是當權者慣用的技倆,未來有多少抗爭者陷入政治法網,拭目以待。今次警方以較嚴重的非法集結恫嚇所有人士,包括在旺角行街的不合作市民,是否虛張聲勢?

正如即將退任的監警會成員,法律學者張達明所言,那些清場時坐定定被捕者,例如十二月十一日金鐘清場時,學聯成員及泛民議員,以至部分公眾人物事先張揚等待被捕,沒有任何動作威脅公眾安全,擾亂治安,頂多是非法集會,絕不能構成非法集結。而前者罪名比後者輕得多,初犯通常判守行為了事。

灰記反而擔心,一些在佔領期間曾在金鐘龍和道,以至旺角彌敦道警民對峙中,被警方濫暴及濫捕下的無名者,可能面臨較嚴厲的法律制裁。因為警方會利用襲警、非法集結等罪名檢控被捕者。

事實上,不小心碰到警員也隨時可以被控襲警。其中一個例子是年前反清拆天星皇后時,抗拒被捕的社運人士馮炳德,與警員有所推撞,後被警員弄傷入院,結果他以襲警罪被判入獄。早前Now新聞的工程師於採訪亞皆老街清場當晚,被警方誣稱用鋁梯襲警拘捕,但因為傳媒鏡頭顯示是警方欲搶走其鋁梯並暴力對待他令他受傷。由於警察明目張膽說謊,警方唯有在「公眾壓力」下無條件釋放該名工程師。

然而,另一名蘋果動新聞攝影師,於採訪旺角鳩嗚時,被警方誣稱搶警槍拘捕,雖然傳媒片段拍攝到他全程雙手拿著攝錄機在拍攝,但警方事後只讓他保釋而非無條件釋放。證明警方是選擇性地應對「公眾壓力」。而這些被警察濫權不公平對待的已是主流傳媒的僱員,有合法採訪任務,都尚且如此,那些被打被屈的無名者要面對的不公,更不可想像。

正如立法會議員梁國雄12月16日早上在電台節目所言,「現時後佔領運動的重點是要關注被捕的市民,有很多在警民對峙時被捕的市民,他們很容易會被警方以一貫對待刑事犯方法『招呼』,包括毆打、恐嚇或拖延找律師,然後哄氹被捕市民,從而提供了非自願的供詞;而且這些事情很多時是在律師未到的時候已經進行,難以推翻。…

他表示義務律師團和整個雨傘運動現時的首要任務,就是救助因佔領行動而被捕的人,『如果連自己人都保障唔到,呢場運動一定係失敗,冇人再參加呢個運動』,強調這是他們應有之義,亦是重中之重,『有錢出錢,有力出力』。」(852郵報及社會民主連線facebook網頁)

部分敢於面對傳媒的警暴受害人

部分敢於面對傳媒的警暴受害人

預期警方為了合理化其濫暴及濫捕行為,會以襲警及其他巧立名目的罪名作為護身符。這亦是很多被警員毒打受傷的人不敢報案或投訴的原因。不過,網上流傳一些明顯沒有動作而被警員毒打的片段,個別受害人亦願意投訴或控訴警方濫用暴力。若更多人勇於出來指證警方濫權濫暴,或者有望遏阻一下警權無限大的趨勢。但長遠的而言,願意出來抗爭的香港人要面對政府及警方各種各樣的白色恐怖,自不待言。

事實上,這種警察白色恐怖現在每晚仍在旺角發生。旺角被清場後,市民以鳩嗚/流動佔領形式抗爭,但警方回之以剝奪市民基本權利,即在旺角存在的權利。由粗暴打人、驅趕到最近隨意抄錄市民身份證或無理拘捕市民(特別針對青少年作出欺凌),都是以最暴力的公權力(還未出動軍隊)–警權,強壓民情民憤的招數。

這種利用警權因而令警權坐大的管治方式會維持多久?還是香港從此逐步向殖民高壓統治時的舊香港以至人權不彰的現今中國看齊?實在令人擔心。

由於中共不願糾正自己人大常委會831違憲的決定,為特首候選人定下令人嘩然的高提名門檻,而非只安份地決定同意開啟政改程序。而梁振英政權不但沒有為香港人合理的民主訴求力爭,更躲在警權背後,利用警權勉力維持局面,而不惜陷警民關係於「萬劫不復」地步。

香港人畢竟「享受」了二、三十年後殖「懷柔」政策以及過渡後較「寬鬆」政策下,一些現在被視為「理所當然」的基本人權。所謂作為公民的尊嚴,已深植在不少香港人腦中。現在警權肆虐的情況,經歷過五、六,以至七十年代有牌爛仔隨意欺壓百姓的老一輩香港人,很多都不願回到過去,至於更「擁抱」公民尊嚴的新世代,則更不能容忍警權的肆虐。

灰記接觸過佔領區一些九十後,他們原來對「佔中三子」所號召的爭取真普選相當冷淡,只是作為關心社會的大學生,響應雙學號召的罷課而走到添馬公園和政總。928的87枚催淚彈反而是他們投入運動的轉捩點,他們關心在前線與警察對峙,被警察毒打,被警察拘捕的同學,多於金鐘大台的慷慨陳辭或激昂歌聲。對他們來說,這兩個多月來,最具體的體驗是從前的警察叔叔或哥哥,一夕之間可變成冷漠、下賤、暴戻、殘忍的黑警。

而直到這一刻,只要他們不甘心,希望鳩嗚一下,就有機會面對為求恢復所謂秩序而變得極不可理喻的警察。換言之,無論是九十後的年青一代,還是「成年人」,是否為了真普還是其他原因被捲入這次運動,目睹甚至身歷警方變臉是很多人的共同經驗。

而最新民調顯示市民對警察的評分是九七過渡最低,證明梁振英「擺警察上枱」,即使能維持局面,付出的代價也很大。當然,對只顧自己個人政治前途的獨夫梁振英,即使他父親曾當過殖民地警察,警隊的聲譽好壞對他而言無關痛癢。而對於有政治意識的人,警察是暴力國家機器,他們平常也許有保障市民安全的形象,但在當權者有令時,其暴力本質便會顯露,不能對警方的「專業克制」存過多幻想。

至於那些堅決支持警察執法大哂的親建制市民,是否為了幾條道路通車,為了所謂「正常」秩序而完全漠視警察肆意侵犯人權,回復有牌爛仔的醜惡面目?佔領區期間,灰記不只一次聽到一些反佔領市民的同一「訴求」,呢班友拉去打靶就啱。又不只一次聽到他們辱罵佔領者漢奸、走狗。而這批市民以中年以上者佔絕大多數。似乎時代的進步,個人尊嚴不能隨便被公權力剝奪等,從來沒有走進這些人的意識。他們仍然寄情於虛幻的國家「尊嚴」,不願意理解在中港權貴集團把持下的公權力,不斷蠶食市民,特別基層市民的生活空間。

而中國經常發生的所謂群眾性事件,也似乎對他們沒有任何警醒作用。在表面和諧的國度,民族主義高漲的年代,中國權貴正加速剝奪民眾的生活資源,例如強徵地、胡亂開發自然資源等。而中國民眾的反抗大都異常暴力,放火燒警車,搗毀政府大樓,毆打甚至打死公安等的事情層出不窮。原因十分簡單,在強制和諧,暴政當道,公安城管橫行的國度,民憤一旦爆發,只能血腥暴力收場。

香港人以非暴力公民抗命方式爭取民主,就是希望有一個較公平開放和文明的制度做起點,起碼可制衡一下「無法無天」的官商政治,向富人財團嚴重傾斜的經濟秩序。否則難保有一天,制度不斷嚴重傾斜,維持既有秩序的警權不斷膨漲肆虐下,「文明社會」不保,走向以暴制暴/以暴抗暴的不歸路。

back清場時,一些佔領者高喊人民誓必歸來,we will be back;這只是開始,it’s just the beginning。不過,在「激動」、「失落」過後,仍然決心爭取民主的香港人必須汲取這次運動「失敗」的經驗,例如完全自發的無組織主義是否可行?有組織是否等同自上而下的專制?行動模式/路線不同,有否各有各做不互相攻訐的民主雅量?面對中共操盤的特區政府及建制大聯盟,不同光譜的抗爭者可否策略性聯結,例如合力反警暴,例如在未來區選和立法會選舉盡力減少建制議席?…十二月十四日《明報》一篇有關西班牙經驗的訪問文章值得參考,文章名為「雨傘以後︰How to be Back︰參照西班牙政治超新星Podemos」。

無論說深耕作,運動轉化,延續抗爭,如何珍惜及發揮這兩個多月來的「覺醒」,而不是繼續一盆散沙,互相埋怨攻擊,讓當權者逐個擊破,將是對抗爭者的極大考驗。

警權無限大、「後佔領」與青年

自旺角清場到十一月三十日晚至十二月一日清晨於金鐘所發生的暴力事件,灰記只認為,無論學生青年如何「胡鬧」,警方瘋狂使用不合比例的暴力對付基本上仍是手無寸鐵的佔領/示威者,必須受到任何支持民主(不管是否支持佔領)的人的嚴厲譴責。

Amethian工作室照片

Amethian工作室照片

這星期的確令人憤怒,躲在禁制令背後的689政權和警方粗暴鎮壓旺角佔領區,無視法律,無視警隊守則,變成無法無天。在金鐘亦然。

對市民的民主訴求不聞不問,然後一兩句為了「公眾秩序」、「公眾安全」,便可隨意向「不聽話」的市民施放催淚水劑,一種看起來沒有催淚彈那麼震憾但殺傷力一點不下於催淚彈的武器;手起警棍落,很多人是後腦被打,證明警察根本不是因為受衝擊而用警棍自衛或驅趕示威者,更有旺角路人因為警察情緒失控而遭殃,那個朱姓警司打至途人骨折,令人嘩然;突然把途人或與警員對罵者拖進警察範圍,由警察遮擋人們及記者視線,對被拖者拳打腳踢;男警員粗暴對待女示威者,令其受傷。

更令人髮指的是,十二月一日凌晨及早上金鐘清場,造成大量市民受傷,醫務義工在急救傷者時被警察用警棍毆打和驅趕,甚至說救人也照拉,警方完全漠視人道原則。

為了阻嚇前線記者,報復記者將警察暴行公開,打記者,誣告採訪中記者襲警、企圖奪警槍等。總之,因為公安條例的嚴苛,警隊從上到下,都有不少人利用手中的權力,肆無忌憚的發洩情緒好,公報私仇好。最恐怖的是,不但警察認為這是理所當然,可能主流民意也相信那些警方發言人所說的最低武力,認同警察為了「恢復秩序」的濫權行為。

了解這次雨傘革命/運動的人,都知道絕大部分參與者都秉持非暴力原則,但從九月廿八日當天,警方已採用不恰當的暴力,濫用胡椒噴霧,瘋狂發射87枚催淚彈,引起公憤。然後六十多日佔領,絕大部分情況都是警方,親建制的暴徒、黑社會向佔領者/示威者施暴。

至於警方所謂示威者的暴力,不外就是利用鐵馬阻隔推進的警員,向雨傘阻擋一下推進的警員,然後就是因為警方隨時出噴椒噴霧,以及後期的催淚水劑,為了保護自己的雨傘、眼罩、口罩等,以至因為警察不恰當使用警棍,由上向下直打人的腦袋,打人上身和手臂,示威者為了保護自己而戴頭盔及用各種物件保護手臂等。於是鐵馬和雨傘被警方形容為攻擊性武器,眼罩、頭灰盔等被視為挑釁性物件。至於十二月一日警方煞有介事的公布發現有示威者製造的木盾牌有鐵釘等,灰記會看成警方暴力不斷升級的自衛反應

當然警民對峙,推撞在所難免,個別示威者亦有向警員方向投擲水樽等雜物,但通常被其他示威者喝止。十二月一日早上有休班便衣警員向女示威者挑釁︰「拉你返差館姦咗你。」,而被一些憤怒的示威者圍堵,互有毆鬥,其中一個便衣佯裝暈倒,被人發現其身上有委任證,馬上「醒來」把委任證收起再倒下,算是示威者「以暴易暴」的個別事件。但最終仍是一群較「溫和」的示威者走來「保護」這幾位「犯賤」的休班便衣警員。

換言之,無論從甚麼角度看,武裝到牙齒的警察才是暴力根源,政府、警方和主流傳媒把示威者形容為暴徒殊不公允。至於那個喜歡語言挑釁的政客葉劉淑儀為警隊辯護,說警察太斯文示威者不會害怕,充分顯露其類法西斯的思維。

灰記仍是那一句,如果警方認為示威者違反公安條例,非法集會,可先警告後拘捕,而不是用不當的武力對付示威者。事實上,這恰恰反映警方選擇性執法,明明幾千人「非法集會」,卻選擇性把最前面,最「方便」的人毆打、拘捕。

或許有人會說,警方的確很「難做」,對,很「難做」,因為他們處理的是政治問題而不是阻街問題。因為中共不願改正/收回831人大常委的「不合法」決定,堅決要篩選特首候選人,操控特首選舉;因為梁振英政權不願為香港人的民主訴求向北京如實反映,為港人爭取,反而利用警權打壓示威者,利用親建制人量及輿論挑起市民與市民之間的矛盾,至令不少佔領者,特別年青人不甘心,唯有堅持下去。

而灰記更要指出,香港警權過大,正正與政制不民主有關。倘若特首和立法會由公開公平,全面一人一票普選產生,不是現在特首由北京欽點,立法會一半議席由為親北京/建制候選人而設的功能組別,則必定會通過廢除「公安惡法」,限制警權。換言之,警察並非完全中立,一個愈向市民問責,普羅市民愈有決定權的民主制度,人權必定彰顯,警權必定被限制,警察會因為民主教育對人權較尊重。相反,一個威權/獨裁政體,人權必定不彰,警權勢必坐大,成為政權打壓人民的工具。

而香港九七過渡後,儘管人民爭取民主的呼聲不絕,卻愈來愈走向威權統治,特別這兩年梁振英上台,不斷強調中港融合,不斷與本地民意為敵,實行強硬管治,大陸的公安/城管文化也開始在香港出現,警察愈來愈政治化,成了打壓人民民主訴求的工具,都是有目共睹的趨勢。這次雨傘革命/運動,政權更躲在警察後面,法律後面,令警方濫用權力「冇皇管」,令法庭被利用來解決政治問題(禁制令清場)。而過去一星期,政府/警方甚至不再躲在禁制令後面,變相「警權治港」,令警方成眾矢之的,也令警方「坐大」,十分危險。

回顧十一月廿四日早上,執達吏聯同入禀者的律師,民建聯的陳曼琪到達亞皆老街,彌敦道與砵蘭街一段,現場大約有三數百留守者及數十香港外國記者,當然少不免大批警員。雙方僵持了一會,有警司用咪警告,要求在場人士離開。在場前面小台的留守者包括學聯的梁麗幗等不斷用咪詢問是否執達吏要求警方協助。然後,灰記聽到有執達吏開咪要求不要妨礙他他們清理障礙物,以及已要求警方維持秩序。

然後就新聞所見,清除障礙物後,警方強行把人群推往砵蘭街行人路。當人群正後退時,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一些曾用咪講話的留守者被捕。然後就是竟日的警民於砵蘭街對峙,警方濫捕留在砵蘭人士,以至晚上警方出動催淚水劑及警棍邊驅散民眾,邊拘捕留守者。不少示威者被催淚水劑弄至皮膚灼傷,被警棍打至頭破血流。

第二天早上,執達吏以及一群帶紅帽,聲稱受委託人士到亞皆老街彌敦道口清理彌敦道障礙物,這次不需一會兒,警方便自動介入,拘捕希望清楚禁制令內容的示威者,包括學生領袖黃之鋒、岑敖輝等。

彌敦道清場然後邊清除障礙物邊清場。那些身穿藍衣,戴深藍頭盔的警方特別移除隊最兇神惡煞,連站在人行道的人也不放過,不理市民的人身安全,不斷把人推向原已十分擠迫的行人道。軍裝警員不斷趕走行人,有老人家不忿,問你要我去邊,不如你帶路,更有市民問警察是否戒嚴,為何不斷要趕走在行人道的人。

一些年青佔領者,即使走上了行人道,有記者阻隔,那些兇神惡煞的警員仍企圖把他們拉扯回馬路,不少佔領者被警察暴力對待。警方為了盡快清場,完全不理禁制令程序,不理市民的安危。

而警方的發言人曾說過,如果警方清場,會預早通知,但彌敦道的清場看來是突襲居多。

然後是一連數晚佔領者/市民的「鳩嗚」行動,即以購物者身份回到旺角街道,但警方如臨大敵,隨意封鎖道路,隨意截查市民,特別年青穿著校服者。當然,大部分聚集旺角的市民都是不滿警察暴力清場,希望利用流動「佔領」方式的舉動對付跋扈囂張的警察。

在行人道上的市民被警員推撞後與警對峙。

在行人道上的市民被警員推撞後與警對峙。

「鳩鳴」行動令警察疲於奔命,而一些失控的警察打人罵人,向前推撞站滿行人道的市民,造成混亂和恐慌。但總體而言,警方處於被動。最諷刺之處,旺角彌敦道被市民佔領接近六十天,商店照常營業。但警方清場後,不少在西洋菜街、豉油街、山東街一帶的店舖,因為警方不斷封路而被迫關門。

LUNG WO然後就是十一月三十日晚雙學號召包圍政總及特首辦的升級行動,有市民衝出龍和道佔領,警方粗暴鎮壓。梁振英和曾偉雄第二日乘機發表措辭強硬說話,說甚麼警察過去容忍不代表軟弱,是可忍,孰不可忍云云,想著主流民意已站在自己那邊而沾沾自喜。

金鐘跟著雙學承認行動失敗向佔領者及市民致歉。然後學民思潮三名成員黃之鋒、黃子悦、盧彥慧宣布無限期絕食,希望政府回應他們對政改的訴求。

而佔中三子則宣布十二月三日往警署自首,承擔公民抗命責任,並勸喻學生結束佔領。灰記以為,三子如果有更大承擔,也許應該留守至最後一刻,而不是退場。無論如何,相信佔中三子自首標誌他們完成歷史使命,今後回到他們專長的事務。雨傘革命/運動的爆發,遠遠超出佔領中環的格局,證明書生之見的想像與實際情況之距離。當然,依然會有不少人感謝戴耀廷提出「佔中」/公民抗命的意念,為這兩年的政治死局多少帶來一點「新意思」。此外,三子和義工們為這場運動做了很多前期工作,義工們亦為這場運動做了不少支援工作,值得一表。

主流泛民除了呼籲學生退場,並沒有提出任何抗爭選擇,連辭職公投也遲遲不肯下定決心一試,貫徹「等運到」的作風。那個湯家驊警告不及早退場,佔領運動會一無所有,影響明年區議會及後年立法會選舉泛民選情。果然是只計較四年一度選舉成績的政客思維。但無論如何,運動發展至今,最大的結果是一大批年青人告別不願改變,或害怕為了改變付出代價的上一代,在他們心目中,主流泛民是害怕為了改變付出代價的一群。因此,主流泛民被年青選民唾棄已是不可避免,特別替警察暴力辯護的湯家驊。

面對北京和特區政府的不理睬,或曰麻木不仁,利用警方的「報復式」暴力手段對付爭取民主的市民,佔領運動如何走下去,相信是很多人心中難解的問題。未來會不會如前高官轉評論員的王永平所預言,會出現青年人的暴動,值得關注。

不過,世代的「決裂」,年青一代的「激進」化、進一步「本土」化,與北京疏離,與中國人的身份疏離,似是勢所難免,特別大陸當局「愚蠢」至利用拒絕入境大陸來恫嚇/阻止學生參與爭普選運動,是名正言順令青年學生與「母國」決裂。

正如文首所指,無論青年學生如何「胡鬧」,警方的暴力必須受到譴責,無論青年學生如何「盲動」,「大人」們也難以指指點點。正如其中一個絕食者黃子悅所言,議員成人未盡本份,學生唯有頂硬上。

的確,過去三十年,以主流泛民所代表的上一代爭取民主者,絕大部分都是害怕為了改變付出代價的一群。而儘管不能如南韓、台灣等地區過去的抗爭所付沉重代價相提並論,但這次雨傘革命/運動,一批又一批青年人和學生在短短兩個月,經歷暴力鎮壓,密集地捱警棍和胡椒噴霧,被警方逮捕。所謂「血」的洗禮,上一代所推崇的「理性」、「溫和」爭取方式在年青人心目中只是「怯懦」的代名詞。

與主流泛民仍有溝通的雙學之所以如此「執著」於「升級行動」,多少也因為他們受同代人影響、牽制,特別更年輕的學民思潮成員,因為在他們心目中,上一代的確蹉跎歲月,他們不能再等。如果說這是時代問題,這的確是「迫切」的時代,說他們「急於求成」,也是時代迫出來。

因此,當不同大人們提出把運動轉化到社區深耕細作,年青人就會有一種反彈︰過去三十年你們做了些什麼?而主流泛民所代表上一代的一些舉動,亦進一步令年青一代疏離。就以十一月十九日凌晨,衝擊立法會大門,打碎玻璃門的「盲動」事件,灰記接觸過一些年青人,儘管他們未必個個同意那次衝擊行動,但對主流泛民隨即集體招開記者會,嚴辭譴責衝擊立法會是暴力事件,而對警方不斷的暴力對待示威者,卻很少一致行動譴責,覺得很不以為然,甚至憤怒。「打爛一塊玻璃啫,有幾暴力?暴力得過警察打到人地頭破血流。」

事實上,無論學聯和學民思潮的聲明,雖然不同意衝擊立法會的行動,都不會如泛民般與衝擊者割席,黃之蜂更強調不會用譴責字眼,似在質疑泛民的過份表態。主流泛民急急割席,用意很明顯,怕得罪「逆轉」的民意。但在年輕一代心目中,這正正顯示泛民缺乏政治承擔,只懂躲在民意後面的「怯懦」。因此,無論以「愛心」「關懷」,或嚴辭譴責,泛民/上一代的家長式心態都已不合時宜。

這批有時連雙學也不信任的年輕一代,網民一代,對由上而下的組織有懷疑,對代理人有懷疑。他們可能很多抱怨,很多不滿,但他們對平等參與、一視同仁的公道亦十分執著。因為網絡世界的平等分享,人人參與造就了他們的世界觀,他們未必想站在台上吸引鎂光燈,但期望自己的聲音受重視,這批被貶稱「廢青」的人,不少全情投入這次佔領運動。

在「後現代」,聲稱「去中心化」的網絡時代,在傳統組織和動員方式不再對青年人吸引的年代,如何與這群未必很容易能表達意見,卻很想別人重視自己意見的新世代建立互信關係,相信是很多運動「組織者」要認真面對及反省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