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顛覆

由港英時期1982年首屆區議會選舉,83年全面開放選民資格的市政局選舉,91年立法局引入地區直選,然後九七過渡後,立法會和區議會也舉辦了六屆選舉(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則在99年被董建華政府解散),香港人已習慣了在區議會和立法會直選部分的自由選舉原則。何謂自由選舉原則,即香港永久居民只要有足夠市民提名和數萬元報名費,便可報名參選,並一定會成為候選人,即使犯罪被判刑者,刑滿出獄後過幾年便可參選(但到2016年立法會選舉便出現褫奪參選權的政治審查,香港的自由選舉第一次被顛覆);滿十八歲,通常居住在香港的永久居民便可登記為選民,有權在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投票(立法會的功能界別因對參選人和選民的資格有限制,不能視作自由選舉)。

而自從港英政府於88年引入功能組別議席(當時宣稱是過渡安排),到91年引入立法局直選,以代替官守和委任議席後,議員代表市民及界別議政和監督政府的職能等受到法律保障,九七過渡後亦如是。《基本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立法會的職權如下:

(一)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二)審核、通過財政預算案;(三)批准稅收和公共開支;(四)聽取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並進行辯論;(五)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六)就任何有關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七)同意終審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八)接受香港市民申訴並作出處理;(九)如立法會全體議員的四分之一聯合動 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 行為而不辭職,經立法會通過進行調 查,立法會可委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負責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並擔任 主席。調查委員會負責進行調查,並 向立法會提出報告。如該調查委員會 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立法 會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換言之,立法會議員行使上述職權時受到《基本法》的保障,不要以為「審核、通過財政預算案」就代表一定要通過財政預算案(人大以後會不會釋法,顛覆這條條文是後話),對立法會的法案和財政預算案,議員可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票,這其實是常識,很多議員(主要是民主派議員)對不少法案和財政預算案都投過反對票。即使是大陸的人大橡皮圖章,過去也曾有代表投反對票,去年5月人大常委會建議訂立「港版國安法」,不是有兩票反對和一票棄權嗎?但在2021年1月6日,官方竟然宣布,在《國安法》下,立法會參選人若為增加勝算而作出協調,以至勝出選舉成為立法會多數後,行使《基本法》規定和保障的職權會觸犯「國安」重罪,完全顛覆了香港人習以為常的自由選舉原則和市民心目中立法會議員的正常職能。

超過50名參與和協調去年7月民主派初選的前立法會議員、區議員、社工、醫護、律師、學者和市民,被警方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有外國傳媒指這次拘捕差不多囊括民主/本土派的骨幹(已入獄的黃之鋒和被拘押的「快咇」譚得志亦再「被捕」),有人稱之為106大抓捕。除個別人士外,他們被扣查一至兩日後獲保釋,沒有被檢控。警方稱是次行動出動了一千名警員,果真「如臨大敵」,好像這50多人是持械恐怖分子,武力威脅政權!但如此大陣仗的拘捕行動,卻沒有證據對任何一個被捕者作出檢控,因此,外界一般認為這是恫嚇,官方要向處於捱打狀態下的抗爭者不斷狙擊,但胡亂的舉動顯出他們的荒謬,就連親政權的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和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都表示不解,前者指警方講不出證據,上到法庭不入罪反而損害管治權威,後者則稱暫時看不到被捕者有非法行為。

負責為拘捕「解畫」的保安局局長鸚鵡學舌般模仿他的大陸同行,將被捕者形容為「歹毒的團夥」,指控他們「策劃和參與35+初選,繼而『濫炒』癱瘓香港的計劃」,指參加初選者簽署聲明,表明目的是在當選後透過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使特首下台,從而令政府停擺。還煞有介事的說「這是有組織、有計劃,令到香港陷入深淵,如果這個歹毒的計劃得逞的話,香港社會包括經濟、民生整體上受到極嚴重的衝擊和破壞,而香港又要再經歷一個萬劫不復的深淵。」(而警務處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等而下之「初選等同正在駕車去打劫」講法,更令人不屑一顧。至於其他為拘捕行動辯護的親政權人士,只是暴露她/他們的「奴才」扭曲心態)。

其實如此聳人聽聞的指控,說穿了就是官方輸不起,害怕其中一個被捕者戴耀廷所提的35+策略成真,若民主/本土派等在立法會勝出35或以上(過半)席位,可有相當大的籌碼逼使官方向民意屈服,正面回應市民的政治訴求,包括2019年「反送中」運動的五大訴求,方法就是透過否決財政預案或其他重大法案向政府施壓。《基本法》第 52 條(二)訂明「因立法會拒絕通過財政預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會,重選的立法會繼續拒絕通過所爭議的原案,在此情況下特首必須辭職 」,換言之,這是《基本法》所賦予立法會的權責,而第一次否決財政預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行政長官可解散立法會重選,就是行政長官可藉重選立法會,再就被否決的財政預算案或其他重大法案,重新再徴求民意授權,倘若重選的立法會依然作出否決,證明行長官的施政不得人心,下台也是天經地義,完全看不到有什麼顛覆政權的意味。現在官方藉《國安法》向民主派初選秋後算帳,反而令人覺得北京在利用自己制訂的《國安法》去「顛覆」自己制訂的《基本法》,顛覆香港人享有的權利,令《基本法》形同一堆廢紙。

參與選舉,希望贏取最多議席,甚至執政,相信在全世界有自由選舉地方是天經地義的事,香港人也如此認為。同時,香港人也對現實不樂觀,儘管中共也曾承諾香港人雙普選,但大部分人不相信能落實真普選,由港人民主自治,只是盡人事嘗試爭取。其中一個爭取方式,就是在選舉支持以爭取雙普選為政綱的民主派,以表達對雙普選的訴求。

但最愚鈍的人今日都知道,中共從來沒有打算讓香港實現全面普選,立法會有直選只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在中共眼中,與英國人簽署的「契約」,即《聯合聲明》只是權宜之計,過後就成為無用的「歷史文件」,並視根據聲明的精神而制定的《基本法》可隨意解釋,「為我所用」),直選和民主派議員在中共心中只作為像上世紀50年代大陸民主黨派般,一種「政治花瓶」來利用,好讓外界以為香港真的有「高度自治」。所謂「政治花瓶」,就是無論民主派多認真都好,不能讓他們有真正的權力能與官方抗衡,即成為議會大多數。2004年立法會選舉分區直選議席按照《基本法》規定增至30席,與功能界別成五五之比,而按「承諾」,其實07年特首選舉和08年立法會選舉便要實行雙普選,即特首由一人一票選出,立法會全部由直選產生,一直在直選佔優的民主派便很有機會成為議會多數(即使循序漸進多幾屆,直選議席一路增加,功能界別議席一路減少,終有一日民主派可成議會多數)。於是中共不惜違背承諾,人大常委會在2004年4月主動釋法,叫停了龜速循序漸進的民主進程,規定2004年和以後的立法會選舉,分區直選部分和功能界別部分各佔一半,就是希望利用親政權陣管在功能界別佔絕對優勢,而在比例代表制下,親政權陣營在分區直選部分最差也拿到三分一議席,從而保證親政權陣營的永續議會多數。

如果從北京的「陽謀」來看,他們是十分成功。從04年開始,連續四屆的選舉,民主派與親政權派議席的對比如下: 04年25對35; 08年23對36(醫學界1席由被視為中間派的梁家騮取得); 12年27對42(1席由梁家騮取得); 16年29對40(醫學界一席由被視為中間派的陳沛然獲得),民主派最低限度都比親政黨陣營少10席,最多更少15席。當中功能界別對親政權陣營至關重要,04和08年的選舉親政權陣營均在30席中取得23席(民主派7席),10年民主黨與中方「秘密談判」達共識,12年的選舉開始,增加5席「超級區議會」的功能界別和5席分區直選議席,立法會亦由60席增加至70席。12年選舉,「超區」民主派稍佔優,5席取得3席,再加上傳統界別的6席。換言之,有「超區」功能界別,民主派只比以往增加兩席,佔9席。而因為民主派於政改爭拗而「分裂」(即公社兩黨五區辭職「變相公投爭雙普選」,與民主黨「談判」路線的分歧),明顯中共與個別民主派政黨「談判」和推出「超區」議席的極有限度讓步,是為了分化民主派,結果目的達到,12年雖然分區直選議席由30席加至35席,民主派只取得18席,與04年一樣,比08年多兩席,亦只比親政權陣營多1席。到了16年,有年輕人為主的本土派和自決派候選人出現,民主派和本土派亦有很大爭拗,結果本土派和自決派候選人共取得6席,與民主派加起來獲得19席,比上屆多1席,再加「超區」和傳統界別共得10席,而取得較上屆理想的29席,但仍與親政權陣營所得議席相差11席。

如果說,2010年的政改爭拗是激進民主派與溫和民主派之爭,16年本土派和自決派的崛起則是新生力量與舊民主派的「決裂」(都是北京樂見的現象)。這亦要追遡至由學者戴耀廷發起「終極」爭取普選的「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當香港人愈來愈發覺雙普選遙遙無期,民主派每4年提出一次的「爭取雙普選」競選政綱只是口號,窮盡一切合法手段也徒勞時,13年初戴耀廷提出以非暴力公民抗命方式,參與者有法律風險較「激進」的「和平佔中」行動,希望逼使中共作出決定,是正面回應普選訴求還是進行鎮壓 ,並就此邀請各民主派政黨和民間團體進行商討。13年底,港府由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提出17年特首選舉改革方案,建議透過選舉團提名特首候選人,然後由港人一人一票選出特首,並就方案向公眾諮詢5個月。「和平佔中」組織亦就民間提出的三個方案,即提名委員會、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進行公投,接近80萬人投票,結果「真普選聯」的三軌方案(即三個方案均可)最多人支持,有33萬,學民思潮和學聯的學界方案(即公民提名加立法會議員組成的提委會)則有30萬人支持,政府當然不承認公投結果。最終政府建議候選人須至少一半提委會委員提名才能「入閘」,港人嘩然,因為等於先由北京認可候選人,才由港人普選,即並非真正具自由選舉意義的普選,因而被認為是「假普選」。

同年8月31日國務院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指北京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放多少權,香港就有多少權,這完全顛覆了港人一向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基本法》所賦予自治權的認識。後來發生的雨傘運動,以學聯、學民思潮為代表的青年學生,與戴耀廷所代表的老一輩民主派的矛盾,以至更「激進」的拆大台者(後來的本土派)與學聯、學民思潮和民主派的爭拗,相信很多當年的參與者都有自己的看法。在官方「不流血,不讓步」的策略下,維持了79日的佔領行動沒有得到任何實質回應,以「失敗」告終,並造成抗爭陣營的「大決裂」。一些「激進」的本土派 ,認為爭取普選已是「假命題」,應該以「勇武」方式爭取「獨立建國」,他們或多或少受陳雲《城邦論》和黃毓民言論的影響,後來還有練乙錚、李怡作為「導師」。他們紛紛成立政治組織,如梁頌恒、游蕙禎等的青年新政,以及梁天琦、黃台仰等的本土民主前線,再加上黃毓民啟發的熱血公民,這些組織經常發動排拒大陸人/新移民的「光復」行動,例如針對水貨客的行動,一時聲勢甚盛。15年6月22日,政府的政改方案在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反對下,大批親政權議員忽然離場下(等候發叔事件),以8票贊成,28票反對不獲通過。已準備脫離民主派的湯家驊,不情願投出反對票後宣布脫離公民黨,並辭去立法會議席,政府宣布16年2月28日進行新界東補選。

16年農曆元旦所爆發的警民暴力衝突,本土派稱之為「魚蛋革命」(其實與革命風馬牛不相及),已報名參加補選的梁天琦,當晚更在現場聲稱舉行競選活動,更以「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作為競選口號(這個口號亦成為日後「返送中」運動「和勇不分」的共同口號)。民主黨和公民黨譴責本土派行使暴力,令本土派與民主派的關係更惡化,本土派聲言與民主派不是同路人。 補選更有梁天琦挑戰民主派楊岳橋的「氣勢」,雖然楊岳橋以16萬票勝出,但梁天琦獲6萬6千票,得票第三(第二為得15萬票親政權的周浩鼎),本土派士氣大振,劍指16年立法會選舉,「革民主派的命」。另外,一些不滿民主派的溫和本土派,或曰自決派亦成立新政團或個人參選,由主要為學民思潮成員成立的香港眾志,以「自主、自決」等口號,派羅冠聰出選立法會,朱凱迪則提出「民主自決」參選,還有與民主派關係較好的素人劉小麗。

2016年立法會選舉充滿「去舊迎新」,「青春無敵」的氣氛,年輕就是「武器」。不過,提出「建國」、「獨立」口號的「激進」本土派率先被官方打壓,官方首次顛覆自由選舉原則,藉選舉主任的政治審查褫奪本民前梁天琦、民族黨陳浩天及其餘三人的參選資格(梁天琦日後亦以「暴動罪」被重判六年監禁,是首批獲重刑的政治犯)。另外黃毓民、陳雲等人聯合的「熱普城」以「公投制憲,永續基本法」為政綱(並否認支持港獨),與其他的「激進」本土派因為爭議席而鬧不和, 結果年輕人戰勝前輩,游蕙禎於九龍西當選,黃毓民落選,青年新政另一候選人梁頌恒於新界東當選,「熱普城」只有鄭松泰勝出。自決派方面,朱凱迪於新界西以8萬多票成分區直選票王,其餘羅冠聰和劉小麗亦順利當選。而民主黨亦有年輕人/新人當選,如鄺俊宇、許智峯、林卓廷、尹兆堅,令這老牌民主派政黨多了一點新氣象。「激進」民主派則僅靠梁國雄和陳志全苦苦支撐。本土派「理論導師」練乙錚興奮地稱從此本土、民主、建制「三分天下」。

之後就有人大釋法,政權指當選人未能完成宣誓(因當選人以抗議方式宣誓),先後取消其議員資格,顛覆了市民的投票權,被DQ者包括游蕙禎、梁頌恒(未當議員已被取消資格)、姚松炎、劉小麗、梁國雄、羅冠聰(當了10個月議員被取消資格)等六人。18年3月和11月先後進行補選,結果民主派僅由區諾軒和范國威奪回兩席,其餘四席由親政權者奪得。立法會進一步由親政權者壟斷,政治氣氛低迷,抗爭陣營的政治動員能力日趨薄弱。19年初林鄭政府以陳同佳案為「契機」(台港兩地沒簽訂引渡協議),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將可移交範圍擴闊至兩岸三地,並在不少質疑和反對聲中仍堅持交立法會審議通過。如此局勢下,一般估計由親政權陣營壟斷的立法會,很快會通過法案,反對者難以如03年反廿三條一樣,能利用超過50萬人上街的龐大民意,逼令政府收回成命。但出乎所有人,包括參與者的意外,爆發了可歌可泣、創造歷史的返修例/「反送中」運動,官方則稱為「黑暴」。

「反送中」運動規模之大,動員人數之多,持續日子之長,創意之多,受國際關注之廣,可說是「史無前例」,威權管治當前,「退無可退」的政治格局,民主派、本土派,新舊老少,暫時放下歧見,拉近距離,「和勇不分」和不割席亦至為難得,多少形成了一個香港興亡,大家有責的「命運共同體」,運動所提的五大訴求當中,亦包括曾被「遺忘」的爭取普選。它成功阻止了「逃犯條例」的修訂,但很多參與者(年輕人佔多數)亦付出被警察施暴、被拘捕、被判刑的沉重代價,五大訴求,除撤回修例外,其餘當局至今仍不聞不問。不單如此,官方藉「鎮暴」而加強社會控制,踏進20年更藉武漢肺炎爆發進一步限制市民示威權利,年中北京亦索性推出「港版國安法」,撕破「一國兩制」的面皮,為大清算,大抓捕舖路,「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兩句「反送中」運動最多人叫喊的口號,被官方視為「違法」。形格勢禁下,港獨和自決組織亦紛紛自行解散,其他侵害人權、顛覆「法治」事件更層出不窮,幾乎沒有任何一個社會部門倖免,1月6日 顛覆港人自由選舉觀的大抓捕,只是向市民的選舉權抽刀罷了。

其實當去年7月11日舉行民主派初選後,政府很快便褫奪12名民主派參選人的參選資格,並於7月底宣布押後選舉一年,官方似乎真的忌憚19年民主/本土派在區議會壓倒性勝選,和超過70%的極高投票率,不再讓市民利用選票表達政治訴求,以至透過議會實際影響政府施政,往後會否再顛覆選舉制度,務求壓下真正民意,不敢想像。而35+的「始作俑者」戴耀廷,幾年前以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的方式爭普選,付出坐牢的代價,今次利用想像力,祭出有點異想天開35+的合法抗爭,卻惹來權力膨脹的警察上門拘捕,是否意料之內?他在政府宣布立法會選舉延期後於《蘋果日報》撰文指,「35+實在是一個挑戰極大的計劃,目標能真的達成的機會微乎其微(灰記按:因為親政權陣營在功能界別仍有極大優勢,直選比例代表制,亦保證親政權參選人有一定數量的席位)。老實說, 提出35+是有點『拋浪頭』、『博大霧』的」,終極目標是逼使當權者必須作出決定,一是正面回應市民的政治訴求,一是加強打壓,「中共現在已做了最愚蠢的決定,也不用做甚麼游說工作,國際社會的制裁陸續有來,35+的歷史任務因而也完成了。」的確如戴耀廷所預料,打壓陸續有來,包括50位完成歷史任務的初選參與和協調者被上門拘捕(日後是否再被拘捕甚至被檢控亦難預料),但難以期望所謂國際社會的制裁。現在香港人是活在「寒冬凜風」之中,只能設法「圍爐取暖」,在被顛覆的權利和生活的政治低壓下,咬緊牙關。

元旦日遇上「中華民國台灣產」

何時何地,何種狀態,生活總需要一些調劑,元旦日朋友建議到旺角花墟買花,不懂欣賞花的灰記奉陪。走著走著,在人群中赫然發現一個又一個被丟棄,標誌著「中華民國台灣產」的紙皮箱,登時有種難以名狀的感觸。雖說「反送中」運動的遊行示威,每每出現代表中華民國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但出生於親國民黨家庭的灰記,卻早已過了面對此旗會肅然起敬的階段。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以至七十年代,每逢雙十節,青天白日旗便在港九、新界很多地區飄揚的情境,離灰記已很遠很遠。也許是前路無明,被「中華民國」這四字牽引也是情理之中,中港台曾經有過錯綜複雜的「糾結」 ,中國已「全面管治」香港,依然「自欺欺人」地以破了產的「一國兩制」向台灣招降,這一招就連墮落窩囊的國民黨也不可能接受。「反送中」運動曾出現過「今日香港,明日台灣」的標語,但台灣是一個政治實體,民主化已經超過二十年,台灣前途不再是國共兩黨「私相授受」的玩意,台灣人有香港的「前車可鑑」,絕不會重復香港的舊路。

在內戰被毛澤東共產黨打敗的蔣介石國民黨,於中國大陸沒有容身之所,一九四九年退到台灣,而因為二二八屠殺,台灣本土人認定國民黨為外來政權(二二八事件,聽命於中共的台共也曾參與反抗國民黨的鎮壓,不少台共黨人因其最高負責人蔡孝乾變節,而被國民黨殺害)。不過,從中國大陸避走香港的國民黨人、反共人士,卻在這個共產黨「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英國殖民地,繼續奉中華民國為「正朔」,與在香港的共產黨人、親共人士形成兩個陣營,延續「國共內戰」的敵對和競爭氣氛,由政治、文化、教育、體育到民生都有左右之分,你左派有共產黨控制的長城、新聯、鳯凰等電影公司,我右派有國民黨授意的港九電影戲劇事業自由總會,統率香港其他非共影業公司;你右派有香港時報、工商日晚報、星島日晚報,我左派有大公報、文匯報、新晚報;你左派有香島中學、旺角勞工子弟學校,我右派有德明中學、大同中學;你左派有國貨公司,我右派有台灣民生物產公司。

至於最受歡迎的體育項目—足球,「國共」更經常在球場上較量,左派球會愉園、東昇大戰右派球會東方、南華、光華經常成為焦點。莫說體育不涉政治,報道和評論都是「政治掛帥」,灰記還記得清楚,當年的《香港時報》體育版足球專欄,就把愉園稱作「愉快完」,把東昇稱作「日落」,對這兩隊球員的演出都是先入為主的苛刻批評,而非「以波論波」(灰記當年也不會冷靜看這些評論,亦是先入為主的討厭左派球隊和球員),至於左報怎樣招呼右派球會和球員,灰記沒有看左報就不得而知。台灣的國民黨在「足球戰線」佔優在於大陸的共產黨不能容忍與中華民國同場 ,相繼退出世界以至亞洲各大體育組織,於是台灣的中華民國仍然代表中國出席奧運、亞運(楊傳廣和紀政的故事,相信很多灰記那個年代的人都聽說過),以及其他單項的國際賽事。由於台灣曾受日本統治,只流行棒球不流行足球,香港則因受英國統治,足球十分盛行,直至1966年,都是由香港踢得最出色的球員代表中華民國,例如有球王之稱的姚卓然、「牛尿」黃志強,香港第一位效力英格蘭頂級聯賽球會的「阿香」張子岱,與左派影星白茵結婚的「神童」黃文偉,還有後來評論足球相當有名,也客串電影的「阿叔」林尚義。中華民國並曾於1954和58年亞運會,連奪兩屆足球金牌,都是香港球員的功勞(近年一些當年曾効力中華民國的香港球員如黃文偉、何容興,以曾貢獻台灣為由,成功爭取台灣政府授予榮譽性質的中華民國護照)。

整個五、六十年代,中國民族主義依然是這小島的「政治主流」,無論親國民黨還是親共產黨都以中國人自居,逃避共產黨統治的灰記父親,就曾對還是兒童的灰記說:「我是中國人,當然恨英國人。」然後提醒灰記不要忘記自己是中國人(他之所以希望灰記入讀當時一所還是親國民黨的中文教會中學,就是為了灰記能好好學習中文和中國歷史,不要「數典忘祖」)。十月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十月十日中華民國國慶,就是兩種中國人旗海的交量。記憶中,青天白日滿地紅旗遠比五星紅旗多,不要說國民黨人聚居的調景嶺,一些徙置區(公共屋邨的前身)亦掛滿青天白日旗,蔚為奇觀。灰記的家不但會在窗外懸掛青天白日旗,灰記亦會拿著紙國旗,走到街上炫耀一下「愛國心」,並以能參加國慶晚會聚餐為榮,還記得聽過「寶島歌王」青山唱「愛國歌曲」。直至七十年代中中學畢業,灰記都是以「反共愛國者」自居,幻想蔣總統「光復大陸,解救難胞」。

當然,當年這塊相對比台灣、大陸自由的土地,除了國共兩黨在各方面的交量,也有企圖獨立於兩黨的文化及教育建設,新亞書院是其中一個重要搖籃,這些來自大陸的自由主義者雖然流落香港,但相比在大陸全部要噤聲的「同儕」(很多連噤聲的自由也沒有,要毛主席和共產黨交心,最終難逃受殘酷逼害),他們幸運地多了說話的自由。而台灣的自由主義者雖有胡適作「招徠」,但若敢諷刺時弊,鼓吹政治改革,批評國民黨獨裁,一樣當殃,最早期是雷震被判刑和殷海光被逼害鬱鬱而終,後來還有柏陽、李敖等受牢獄之災(他們都是隨國民黨到台灣的外省人)。香港曾長期容納不見容於大陸與台灣的獨立思潮和異見者,除了中國的自由主義,七十年代從西方引入不同左翼思潮(有別於中國官方思想)的本土青年,對推動香港的改革亦有一定貢獻,「混雜、自由」,這是香港最珍貴的遺產。

回到「中華民國在香港」,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於七一年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地位,美國總統尼克遜七二年訪華改善中美關係,以共同對付蘇聯,國民黨在香港的影響力開始衰退。灰記還記得很清楚,當中國大陸取代台灣在聯合國的地位時,一些之前親國民黨的同學「跟紅頂白」,隨即批評台灣這麼小怎能代表中國,國民黨統治腐敗,蔣介石獨裁等,好像完全忘記他們也曾批評過毛澤東在中國大陸的殘暴統治。及後在香港出生成長的第二代亦多關注本土事情,少理國共之爭。

而當香港不同取向的中國人還在爭論那個中國政權是正統時,老謀深算的英國人早就接受現實,在一九五四年便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互設代辦(顯示日後若要談判香港地位,對方一定是共產黨政府,而不是國民黨政府)。一九四七年代替楊慕琦擔任港督的葛量洪,回應楊慕琦計劃(有限度的政治改革,令香港人可多些參與城市的治理),說香港問題最重要就是與中國(指的當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楊慕琦計劃最終不了了之。而根據2014年解密的英國官方檔案,中國總理周恩來曾於1958年強烈反對英方「將香港的殖民地體制變更為新加坡式的自治嶺」,反映中國亦極力反對推行任何可令香港走向自治的改革,符合中共專權的特性。

到了七二年,中英更互派大使,建立全面外交關係。當七九年美國「捨棄」台灣的國民黨政權,與中國大陸的共產黨政權建交,繼承父業的蔣經國亦不再延續蔣介石的「反共復國」政策,香港對台灣的重要性隨即下降,中華民國在香港的「身影」愈見萎縮。八四年中英簽署《聯合聲明》,決定九七年香港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始進入後過渡期。踏入九十年代,繼承逝世蔣經國的台灣本省人李登輝專注台灣本土化和民主化,有國民黨背景的公司/機構相繼關閉,如香港時報,台灣民生物產公司等。而電影、文化、體育以至商界,一些原本親台的機構/人士,後來都接受現實,奉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正朔,甚至接受共產黨的統戰,如星島報系、珠海書院等。

中華民國不但在香港的「身影」逐漸萎縮,其國際空間亦然,不但邦交國逐一被中華人民共國奪走,很多國際組織的會藉亦被中共取代,或不能再以中華民國名義參與,例如體育就只能用上中華台北(大陸更以中國台北相稱,以顯示「台灣屬於中國」)。 當台灣與香港的關係逐漸疏遠,香港人無奈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時,共產黨卻計劃以香港作示範,謀求以「一國兩制」方式「統一」台灣。中國七十年代末告別毛澤東瘋狂的「共產主義」實驗後,實行「改革開放」,鄧小平成為中國最有實權的人後,頻頻向蔣經國示好,希望兩岸和平談判統一中國。蔣經國則繼續其「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政策。 後來鄧小平透過李光耀邀請蔣經國會面,蔣沒有應承,因為經過在大陸與共產黨鬥爭的經驗,「共產黨不能信任」。據報他接受美國記者訪問時,也說過與中共談判是自殺的話。蔣的說話,香港老一輩的人如今應該感觸良多。

不知道現在台灣人如何評價蔣經國,他掌權後沒有放棄蔣介石的鐵腕統治手段,動員戡亂令(類同緊急狀能/戒嚴令)仍然継續生效,白色恐怖依然瀰漫,與此同時,台灣經濟起飛,成為亞洲四小龍。在此多寫兩筆台灣的「戒嚴令」,動員戡亂全稱全國總動員戡平叛亂,是國共內戰時國民黨所頒布的緊急命令,以「平息共產黨的叛亂」,但內戰的結果是國民黨兵敗如山倒,蔣介石敗走台灣,並將此令一併帶來台灣用以鎮壓異己和震懾台灣人。現在的「港版國安法」有點像動員戡亂令,都是政權用以鎮壓異己和震懾港人的「法律武器」。

很多人將蔣經國、鄧小平兩人的晚年相比,兩個好聽一點叫政治強人,難聽一點叫獨裁者,晚年作出了不同的選擇。蔣選擇開放,於死前一年(八七年)取消動員戡亂令,其接任人李登輝亦加快開放步伐。台灣人經過幾十年前赴後繼的抗爭,付出無數的生命與血淚,逐步實現開放和民主,由一九九六年起,台灣總統不再是永續連任和私相授受,而是由台灣人一人一票選出。當然,和所有資本主義社會一樣,新自由主義全球化令財富進一步集中於少數手中,分配不均貧富差距擴大等的問題,但台灣現在是華人社會最自由民主,人權最受尊重的地區,則沒有人能反駁。

至於那邊廂的鄧小平,推動「走資」的同時,將政權牢牢掌握於自己和共產黨手裹,至死不悟。八九年血腥鎮壓學生和民眾政治改革的訴求,就是明言拒絕開放政治。缺乏政治改革的資本主義道路,即所謂黨國資本主義/權貴資本主義,比民主國家的資本主義產生更大問題,除了更巨大貧富差距和分配不公,藉公權力尋租的貪腐一發不可收拾。國家(其實是共產黨)「有需要」隨時可以打壓任何民營企業,甚至以不同藉口/形式沒收資產。習近平上台後,其個人以及共產黨的權力更集中,他本人更全面仿效毛澤東,要走上「永續連任」、「唯我獨尊」的回頭路,民間以往因為經濟市場化曾有過的一點空間全面被堵塞,異議/抗爭者受到更大規模更殘酷的打壓。

而在一個趨向更獨裁專權的主權國下,香港這個「一國兩制」示範單位註定距離民主化後的台灣愈來愈遠。不過在此之前,共產黨利用經濟利益,引誘台灣的商家巨賈和國民黨政權「靠攏」中國大陸。零八年國民黨馬英九擊敗民進黨謝長廷當選中華民國總統,兩岸關係曾出現一段「蜜月期」,各方面的交流變得頻繁,客運和貨運可以直通兩岸,不需經過中轉站(通常是香港)。最高潮是一五年,馬英九沒有「遵從」蔣經國的「三不」「教誨」,亦忘記了歷史教訓,與習近平在新加坡歷史性會面,國共兩黨企圖開展第三次合作。不過,此前的一年,因為反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而爆發的太陽花學運,標誌年輕人對共產黨的強烈不信任,反對兩岸經貿進一步整合。一六年的總統選舉,民進黨的蔡英文以六百八十萬票擊敗國民黨的朱立倫和親民黨的宋楚瑜(經常走訪中國大陸),朱宋兩人加起來的的票數還比蔡少百五萬,顯示台灣人並不信任與中共走得太近的政黨。

而蔡英文於接近任期完結時,因為台灣經濟持續低迷(與中共經濟杯葛有關),民望甚低,而由中共「加持」的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一度選情看漲。不過,一九年因為特首林鄭強推「逃犯條例修訂」,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並受到血腥鎮壓,持續超過半年的反抗運動,「喚醒」了台灣人,在「經濟利益」和來之不易的自由自主之間,台灣人選擇了後者,蔡英文在二零年的總統選舉,以八百一十萬票,二百多萬票之差擊敗國民黨韓國瑜,成功連任。二零年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中共不斷「文攻武嚇」,軍機犯境,連台灣官員到駐香港的機構履新也被港府(奉中共命)阻撓。而曾經積極將中國納入全球化資本主義體系的美國,現在也感受到中國崛起的威脅,加強其「圍堵」中國的態勢。

二零年對香港人來說更是透不過氣的一年,中共彷彿把台灣選舉的「敗局」和與美國的「破臉」,歸咎香港人一九年的抗爭,抑或是出於極度不安的虛弱心理?無論如何,港人最遭殃。「港版國安法」的頒布,標誌中共失去對香港「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自信,禁絕一切形式民主自治的聲音,摧毀「一國兩制」。而心領神會的林鄭政權及社會建制,無不竭力配合中共「全面管治」的「君臨」,一起又一起的侵犯人權事件,一個又一個迎合政治需要的檢控、判案和社會「改造」,過往港人所享有的言論和表達自由迅速萎縮, 快到了差不多可與現在的中國大陸和動員戡亂時期台灣相比的地步。

曾幾何時,台灣的國民黨政權,以中華民國之名,對港人以「同胞」相稱,以優惠政策吸引港人往當地升學、定居,因為當時的港人大多是逃避中共政權的大陸「難胞」及其子女,不知當年受壓的本省人對此會有何感想?今日,台灣由本省人政黨民進黨執政,仍稱自己為中華民國總統,被中共咒罵為「台獨分子」的蔡英文,多次聲援香港人的抗爭,並高調探訪移居台灣,曾被中共無理拘押八個月的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但沒有如當年國民黨般,以「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的名義接濟被中共逼害的人,香港人不再是「同胞」,要移居台灣避難,和移居任何國家一樣,並沒有任何優惠。

此刻,那些被捨棄的「中華民國台灣產」紙皮箱,好像一個又一個的「墓誌銘」,教人聯想香港與台灣透過中華民國曾有過的「手足之情」。九七後,特別近這幾年,中華民國這四個字在香港已成禁忌,以往曾經「理所當然」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和「中華民國國慶」大牌扁已沒法公開展示,慶祝雙十也要只能十分低調。 那些「幸免於難」的紙皮箱上的「中華民國」,還能保留多久?「國安法」實施後,不知高舉「中華民國國旗」會否觸犯法例,也不知武漢肺炎疫情完全受控後,港人是否能繼續示威遊行。而那些仍然堅持遊行時高舉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的人、那些曾參與「反送中」抗爭者,以至香港那些成功爭取中華民國護照的前「國腳」,對「中華民國」這四個字﹐又會如何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