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猶太主義操作

《明報》觀點版於2月11日刊出了一篇題為《反擊對納粹大屠殺的否定和歪曲》的文章,由德國駐港總領事施懿德和以色列駐港總領事藍天銘聯署撰寫。撰文的目的除了紀念奧斯威辛集中營解放77周年,也為了回應「近期全球各地的反猶太主義論述及對猶太人的襲擊不斷升溫」。

無獨有偶,2月1日國際特赦發表了研究報告,詳細揭露幾十年來以色列對巴勒斯坦實施的種族隔離政策,將巴勒斯坦人視為「劣等民族」。國際特赦的調查報告並非什麼新鮮事物,聯合國以及不同的人權組織(包括以色列境內的人權組織)都曾經揭露過以色列政府的種族暴行。去年,以色列的主要人權機構B’Tselem發表題為《一個由約旦河到地中海的猶太人至上政權:這是種族隔離》A regime of Jewish supremacy from the Jordan River to the Mediterranean Sea: This is apartheid,跟著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亦發表報告,譴責以色列長期以來的種族隔離政策和(對巴勒斯坦人)逼害,犯下反人類罪行。國際特赦作為全球較有影響力的人權組織,加入譴責行列,意義重大。

而作為曾經參與種族隔離操作的以色列前司法部長Michael Benyair,近日亦對國際特赦的報告作出和應:「我現在極傷痛地總結,我的國家政治上和道德上墮落至成為種族隔離的國度。這亦是時候讓國際社會認清這現實」。

灰記轉述這些消息,並非要為反猶太主義或對猶太人的襲擊製造藉口,更不是要否認納粹大屠殺(Holocaust)。灰記和很多熱愛和平的人都對二戰時歐洲猶太人所受苦難銘記於心,不希望重演悲劇。而查看網上資料,歐盟以至不少西方傳媒都曾發表資訊,指近年歐美,特別是歐洲,反猶太主義的言論激增,包括否認和歪曲納粹大屠殺,對猶太人襲擊的個案亦時有所聞(公平點說,歐美極右和白人至上主義抬頭,對任何有色人種/移民都進行攻擊,不獨猶太人受害)。不過,何謂反猶太主義論述,批評、譴責以色列政府算不算反猶太?卻原來極具爭議。

以色列政府和它的支持者一直以來都致力將批評以色列和反猶太的界線糢糊,為的是令人覺得任何批評以色列對巴勒斯坦的政策都是反猶太,藉此希望「消滅」支持巴勒斯坦的聲音。正好2016年,國際紀念納粹大屠殺聯盟International Holocaust Remembrance Alliance(IHRA)採納了一系列暫擬的反猶太主義定義 working definition of antisemitism, IHRA沒有詳細定義以巴關係中那些批評屬反猶太,那些並非反猶太,只籠統地指將以色列作為一個猶太共同體作為目標便屬反猶太,包括否定猶太人的立國權利,例如宣稱現存的以色列是種族主義國家;另外,對以色列持雙重標準,要求以色列持守其他民主國家沒被要求持守的行為,或將以色列現行政策比喻為粹納也屬反猶太,或將以色列的國家行動歸咎於猶太人。但如果批評以色列的程度如同批評其他國家一樣,則不屬反猶太。

上述批評以色列對巴勒斯坦人逼害的機構和個人,都不是什麼反猶太主義者。以色列的人權組織和前司法部長,怎會是反猶太主義者!而作為國際人權機構,人權觀察和國際特赦並非特別針對以色列,別國侵犯人權以至犯下反人類罪行,包括一些伊斯蘭神權國家如伊朗、實施軍事獨裁政權如緬甸軍政府以至中國的人權問題,包括對新疆、西藏以至香港所施行的政策,他們都會發聲。但若根據IHRA的定義,這些人權組織和個人便可能因為批評以色列便就被指反猶太。事實上,以色列人權機構B’Tselem就是因為發表那份《一個由約旦河到地中海的猶太人至上政權:這是種族隔離》A regime of Jewish supremacy from the Jordan River to the Mediterranean Sea: This is apartheid,被總部設在耶路撤冷的「非政府組織監察」NGO Monitor抨為反猶太。

以色列《國土報》Haaretz去年3月就刊登了一篇評論,作者是專門研究納粹大屠殺的以色列/美國學者Omer Bartov,他指以色列政府和支持者利用IHRA定義去扼殺任何對以色列尖銳的批評,可能違反IHRA部分簽署者的原意。利用IHRA定義,以色列政府將任何反對猶太復興主義的評論都誇大成反猶太。而一些支持巴勒斯坦的活動也受影響,2019年倫敦一個為加沙籌款的競跑活動被逼取消,因為當地政府生怕基於IHRA定義,舉辦活動會被指摘反猶太主義。歐盟高等法院裁定所有出自猶太殖民區的以色列產品,都必須註明出自殖民區,被以色列政府抨為反猶太,也是利用IHRA定義。一個芬蘭外交官因為批評以色列封鎖加沙,被世界猶太大會World Jewish Congress譴責 ,指他對以色列持雙重標準,就是利用「 對以色列持雙重標準,要求以色列持守其他民主國家沒被要求持守的行為」的條文。

Bartov指上述影響言論自由的個案祗是冰山一角。不但如此,以色列更利用IHRA定義合理化其支持一些高壓政權的政策,不管這些政權如何壓逼少數族裔和反對派,以至煽動當地人反猶太,只要這些政權對以色列佔領巴勒斯坦保持緘默。Bartov舉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Duterte和匈牙利領導人Orban奧爾班為其中兩個例子。以色列前總理內塔尼亞胡在任時與波蘭總理莫拉維茨基就《波蘭紀念法》達成協議,該法被波蘭官方利用來攻擊一些正視歷史的學者,這些學者譴責波蘭人於二戰時協助納粹德國進行大屠殺,這又是另一例子。

作為猶太人,Bartov不會不知道反猶太主義在全球肆虐,必須予以痛擊。但他認為因此而將任何批評以色列的言論皆視為反猶太,反而令世人忽視最危險、最常發生的反猶太主義活動。當中最暴力,最具殺傷力的反猶太活動往往由極右組織策動,獲操控民粹的右翼政權支持,這些政權同時支持/默許以色列佔領巴勒斯坦政策(因為他們同樣仇視阿拉伯人和穆斯林)。 在右翼政權的民粹操作下,否認和歪曲大屠殺歷史亦正在全面升溫,例如波蘭與匈牙利,卻因為與以色列政府關係友好而被忽略,尤其匈牙利更被視為以色列在歐盟最親密伙伴。去年歐盟欲發布外長聯合聲明,呼籲以色列和加沙的哈瑪斯組織停火,向加沙提供人道援助,如此溫和的聲明卻遭匈牙利外長拒絕聯署。

濫用IHRA定義亦分裂了猶太人,亦難以爭取其他受種族歧視的少數民族加入對反猶太的鬥爭,更不要說爭取巴勒斯坦人和阿拉伯人一起對抗反猶太主義。因此去年3月,200名歐美和以色列的專家學者(包括Bartov),他/她們專長大屠殺歷史、猶太研究和中東研究,發表針對反猶太主義的《耶路撤冷聲明》The Jerusalem Declaration On Antisemitism(JDA)。《耶路撤冷聲明》開宗明義說是回應IHRA定義,認為該定義在主要部分有欠清晰,容易造成不同的解讀,因而引起混亂和爭議,不利對抗反猶太的鬥爭。《聲明》特別在B和C部分,分別列出就以巴關係何謂反猶太,何謂正當評論作出陳述,JDA強調祇是指出什麼不是反猶太,但並不一定認同該等言論和行為。

就以巴關係所定義的反猶太言論/行為:

/將古典猶太宗教的象徵、形象和負面定形等同以色列;

/將以色列的國家行動歸咎於猶太人,或視所有猶太人皆為以色列的代理人;

/因為他/她是猶太人便要求他/她公開譴責以色列或猶太復興主義;

/因為他/她是猶太人,即使他/她不是以色列公民,便假設他/她一定忠於以色列多於自己的國家;

/否定猶太人在以色列根據平等原則,以猶太人方式,無論是個人還是集體方式,生存和發展的權利。

就以巴關係所定義的非反猶太言論/行為:

/支持巴勒斯坦人要求公義和落實政治、民族、文化及個人權利,這些權利受國際法認可;

/批評或反對猶太復興主義作為一種民族主義,或爭論由約旦河至地中海地區對猶太人和巴勒斯坦人的各種不同憲法安排,例如支持該地區的不同住民享有完全平等權利,不管是(以巴)兩個國家形式、兩民族國家形式、單一民主國家形式,還是聯邦制等,都不屬反猶太。

/基於事實對以色列政府的批評,包括其建制和立國原則。也包括其國內和對外的政策措施,例如以色列在西岸與加沙的國家行為,其在該地區的角色以至對全球事務的影響。指出以色列政府種族歧視不屬反猶太(與IHRA的定義「宣稱現存的以色列是種族主義國家就是反猶太」大相逕庭)。總括而言,就民族自決的辯論和爭議,任何適合應用於其他國家的原則都同樣適用於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因此,即使將以色列與其他歷史情境作比較有爭議性,例如批評以色列殖民主義/種族隔離,也不算反猶太。

/呼籲對某一個國家杯葛、撤資和制裁作為一種和平抗議方式,十分常見,因此,呼籲杯葛、制裁以色列並非反猶太主義。

/任何國際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包括政治言論都很難保證人人同意,每個人都覺得合理。因此一些人認為過火、有爭議以至雙重標準的言論都不能定義為反猶太。簡言之,是否反猶太的界線與是否合理的界線並不等同。

《耶路撒冷聲明》JDA公布後,一些巴勒斯坦團體,如巴勒斯坦杯葛、撤資、制裁全國委員會The Palestinian BDS National Committee發表對JDA的批判,一方面認可JDA作為主流對抗真正反猶太主義的選擇,確比「騙人的」IHRA定義較有用。指它令進步的猶太團體更有力去捍衞猶太人免受歧視、敵意以至暴力對待,也相當大程度尊重巴勒斯坦人爭取國際認可的權利時的表達自由,包括透過杯葛、撤資、制裁BDS movement(得到很多猶太人支持),以及對猶太復興主義和以色列佔領、殖民和種族隔離的抗爭。但亦同時指出JDA存在很多缺陷,過份強調以巴關係,很容易讓人將反猶太種族主義與巴勒斯坦人爭取解放聯繫一起,打擊巴勒斯坦人的抗爭。把巴勒斯坦人的觀點排除,無助消減以色列(對比巴勒斯坦)在主流社會佔支配的權力關係和影響力,很多親以色列自由主義者所作的決定仍深深影響他們……。有興趣詳細了解該巴勒斯坦團體對JDA的批判,可前往此一連結https://bdsmovement.net/A-Palestinian-Civil-Society-Critique-JDA

巴勒斯坦人對JDA更嚴厲的批判都可以理解,自從以巴於上世紀九十年代達成「和解」,簽署了奧斯陸協議之後,對巴勒斯坦人而言,所謂和平進程,就是對巴勒斯坦人的驅逐、土地的佔有以至在佔領區對巴人的殖民統治,對加沙和西岸巴人自治區的進一步圍堵和封鎖。國際法所賦予巴人自決權從來沒有得到落實,且好像愈來愈遙遠。 而有巴勒斯坦人團體願意承認並支持對抗反猶太主義,對開明猶太組織和個人的努力有所肯定,始終是值得肯定的進步(事實上,以巴要達到真正和平,都脫不開巴勒斯坦人和猶太人的和解)。可以想像的就是,對JDA更苛刻的批評除了來自激進/強硬的巴人組織,也來自親以色列政權的猶太機構和個人。

以色列學術監察Israel-Academia-Monitor(Monitor)和它的創辦人,來自美國的Dana Barnett就是其中一例子。這個以色列版的「戰狼」成立於2004年,專門「狙擊」那些被它認為反以色列和反猶太的以色列學者,透過不斷抨擊那些學者,並遊說大學捐助人向那些學者任教的大學施壓,打壓敢於批評以色列政府的聲音。不少以色列學者被此機構標籤「叛國」/「賣國」,有人稱此種「獵巫」行動為以色列的麥卡錫主義(香港人近年對此應感受深刻,對港府或北京的批評,動輒被指「漢奸」、「反華反共」、「煽動顛覆」、「外國代理人」,更令香港人「窒息」的是,除了被標籤,更隨時會惹上官非而不獲保釋,被判重刑等,至少以色列學者不會因言論被收監)。

不但以色列國內學者,甚至國外學者都受其行動影響。兩年前Monitor更撰文攻擊美國大學教授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Professors(AAUP),該篇文章題為《美國大學教授協會在以色爭議上失去可信性》AAUP Losing Credibility over the Palestinian-Israeli Dispute。該文提出兩項「證據」,其一是AAUP頒發傑出學院活動家獎給一名阿拉伯裔學者Rabab Ibrahim Abdulhadi ,同時獲獎的還有其他兩位女學者。於三藩市州立大學執教的Abdulhadi因為推動巴勒斯坦人權利訴求,而被Monitor標籤反猶太(而其餘兩位獲獎學者與巴勒斯坦維權活動完全無關,但Monitor完全沒有提到她們)。其二是AAUP網站的一位編輯Hank Reichman寫了一篇題為《國際學者反對德國的政治測試》International Scholars Oppose Political Litmus Tests in Germany,該文主要介紹兩個來自全球三十多個國家,包括以色列、德國和美國學者、藝術家聯署的聲明(Reichman並非聲明的聯署者),反對德國聯邦政府限制一些學者和藝術家的學術和言論自由,只因他/她們被懷疑支持巴勒斯坦人的杯葛、撤資和裁制運動BDS movement for Palestinian rights。

事源德國猶太事務專員Felix Klein聯同名為「對抗反猶太主義」Fight against Antisemitism的組織,向Ruhrtriennale藝術節施壓,要求藝術節取消邀請喀麥隆哲學家Achille Mbembe的開幕致詞,理由是他一些著作批評以色列的種族隔離政策,因而被不實地指控反猶太。另外2019年9月,多蒙特市廢止巴基斯坦裔英國作家Kamila Shamsie獲宣告頒發的 Nelly Sachs文學獎,理由是她支持BDS。大約兩星期後,亞琛市取消頒發亞琛藝術獎Aachen Art Prize予黎巴嫩裔美國藝術家Walid Raad。

其中一封聲明由三十多人聯署,主要針對Klein對Mbembe的逼害,他們要求德國政府撤銷Felix Klein職位,指他嚴重選擇性地閱讀Mbembe的文章,以及依賴很多歪曲Mbembe文章的言論,傷害了這位公認的非洲其中一位最重要知識份子,是極不負責任和有違道德。聲明指將反猶太主義的標籤作為一種道德武器,狙擊任何對以色列侵害巴勒斯坦人權的批評,是對表達自由有系統的破壞,Klein對Mbembe的攻擊正扮演領導角色。而另一封由384人聯署的聲明,則對上述數宗事件作出綜合回應,特別提到雖然聯署人對BDS的立場不同,但都同意全球40個猶太組織的意見以及3個德國法庭的裁決:支持BDS是普世公認合法的表達自由。因此,為了否定BDS而否決頒獎給某人或否決聘用某人,不但侵犯學術和言論自由,更是對頒獎典禮的蔑視,因為頒獎制度的目標是表揚一些於某方面有成就或具領導角色的人,隨意因為基於意識型態而作出干預是完全不可接受。

被Barnett抨擊的AAUP,由Reichman撰文反駁,指Barnett已不止一次攻擊AAUP和他本人,Reichman重申,AAUP致力捍衛學術和言論自由,但並不會對國際事務,包括以巴衝突以協會名義表達立場。AAUP不同會員可能有南轅北轍的看法,例如有支持猶太復興主義,也有反對猶太復興主義。關於BDS,對於(對以色列)撤資和經濟杯葛和制裁,AAUP抱中立態度,但反對學術杯葛,包括對以色列的學術杯葛,並呼籲其他學者和學術機構加入反對學術杯葛,「因為以杯葛某些學術機構來捍衛學術自由是錯誤的」。AAUP會將一些機構破壞學術自由的事實曝光,目的不是要杯葛這些機構,而是鼓勵對破壞學術自由的鬥爭,期望機構可以作出改變。AAPU既然反對任何學術杯葛,自然同樣會尊重推動BDS的聲音 ,反對任何對支持BDS聲音的施壓或制裁,因為支持BDS的表達自由受美國憲法保障,1982年美國最高法院在 NAACP v. Claiborne Hardware Co.一案中,已裁定任何對BDS表達自由的限制都是違憲。Reichman指,支持BDS並非任何人的義務,但不同意或反對BDS,不代表可以禁止支持者發聲。

回應Abdulhadi獲獎一事。Reichman指AAPU是一個有4萬會員的團體,難以想像協會所作的一切事情或決定,都會得到所有會員認同。相反,有部分會員以至公眾不認同意協會的一些做法很正常,但若因此而判定AAPU失去可信性,和走上錯誤道路顯然過於武斷。即使以色列學術監察認為Abdulhadi是「具爭議性的人」,也不能如此上綱上線。

所謂Abdulhadi具爭議性活動的一個例子,就是她公開評論加州州立大學信託局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Board of Trustees(三藩市州立大學受信託局監管)的某個決定。事源有猶太學生在校園受親巴勒斯坦組織滋擾(Reichman同時指巴勒斯坦和穆斯林學生,以至Abdulhadi本人同樣受親以色列組織滋擾) ,三藩市州立大學被指控對猶太學生保護不力,此事鬧上法庭。2019年3月,信託局同意庭外和解。Reichman認為和解條文公平合理,Abdulhadi不同意,並在社交媒體表達其反對意見,Monitor引述並予以譴責。Reichman表示Abdulhadi被引述的意見,沒有半點反猶太成份,除非你抱持與Monitor一樣的立場,即任何對以色列政府批評的意見,或者認識到並非每個猶太人都全面擁抱以色列的所作所為,就是反猶太。Reichman認為Abdulhadi只是行使言論自由,可以不同意她,但不能抹黑她反猶太。

Reichman更指出,Abdulhadi亦曾因自己的種族、宗教和政治立場而被剝奪學術資源,而提出過訴訟。2016年和17年,猶太復興主義極端組織the David Horowitz Center曾3次在校園非法張貼抹黑海報,無根據地稱她為「恐怖份子」,三藩市的教師工會California Faculty Association San Francisco Chapter對她作出聲援,指堅持學術自由和自己政治信念不應受到打擊報復。Monitor卻從沒有提過Abdulhadi所受的不公和滋擾。Reichman反問,為何認為將獎項頒給一個意見與他們相左的人就是對學術自由的威脅,而該人因表達那些意見受到不斷滋擾就不是。是誰失去可相信性,是誰走上「錯誤道路」?

至於Monitor攻擊Reichman那篇文章反猶太,他駁斥為荒謬,指任何公正合理的人,如果有閱讀該篇文章,或那兩份聲明,都會和他有同感。 灰記毫無疑問,Monitor並非捍衛學術和言論自由,而是言論審查,任何不符合Monitor或類似團體親以色列和支持猶太復興主義立場的言論,一概視為反猶太。因此,Barnett撰文攻擊《耶路撒冷聲明》JDA反猶太屬意料中事(她的文章題為《耶路撤冷聲明本身就是反猶太》The Jerusalem Declaration on Antisemitism Is Itself Antisemitic)。

Barnett指摘很多不滿IHRA定義的人,包括很多聯署《耶路撤冷聲明》JDA的人都是反猶太和反以色列,固執於否定猶太人的立國權利,和視以色列為非法政權。但觀乎整份JDA,都沒有有關以色列是非法的條文,也沒有否定猶太人的立國權利,相反,JDA把「否定猶太人在以色列根據平等原則,以猶太人方式,無論是個人還是集體方式,生存和發展的權利」,視為反猶太。更甚者,Barnett將JDA認為支持巴勒斯坦人國際法下所認可的權利不屬反猶太(要注意,《耶路撤冷聲明》只是指出那些言論/行為不屬反猶太,並不表示一定認同那些言論/行為),等同陰謀摧毀以色列。於她而言,巴勒斯坦人是將立國建基於摧毀以色列的廢墟上。又說以色列根據和約已歸還佔領的土地……等。

首先以色列歸還佔領土地是一個天大的笑話。生活在所謂自治區的巴勒斯坦人的身份證是由以色列當局簽發,外國人(主要是不在巴勒斯坦出生,但與巴勒斯坦人有親屬關係的人,如丈夫或妻子,或父母子女的關係)出入自治區要申請以色列當局發出的簽證,家庭團聚的申請亦是以色列當局審批,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只是以色列的跑腿。還有,以色列當局在約坦河西岸自治區和加沙有無數非法的猶太殖民區(對Barnett們而言,這些屬猶太社區neighbourhoods),而擴張殖民區和驅趕巴勒斯坦人的行動從沒停止過。透過建設通往不同殖民區和以色列的高速公路(只准猶太人享用)和圍牆,實際上是把巴勒斯坦自治區切割成不同被猶太殖民區包圍的enclaves。猶太人透過高速公路可在殖民區和以色列之間通行無阻,巴勒斯坦人在自治區內的行動受以色列的限制,由一個enclave前往另一個enclave要通過不同的以色列檢查站,以色列可以隨時關閉檢查站,不讓巴勒斯坦人通過,士兵可以隨時截停巴人搜查盤問,以至暴力對待,他們的日常生活、工作、經濟活動經常被打亂。加上水電都由以色列控制,隨時可以停水停電,封鎖和禁運。這就是為何巴勒斯坦人大部分處於赤貧的原因。近年對加沙的封鎖更造成一次又一次的人道災難。

更甚者,上文提到的文章《國際學者反對德國的政治測試》International Scholars Oppose Political Litmus Tests in Germany,其中一份聲明提到,以色列利用疫情進一步兼併西岸佔領區的主要部分,公然違反國際法,進一步將猶太人和巴勒斯坦人的不同等待遇常規化(而香港有關以色列的新聞就是他們的疫苗政策如何搶先世界)。56名以色列前國會議員,當中有部分人於歷屆政府擔任過部長,提出警告,以巴地區正出現一個種族隔離制度。

當然,Barnett們會為以色列政策辯護,指以色列基於安全理由,必須對巴勒斯坦「恐怖份子」實施種種防範,對他們進行審查,興建高大的圍牆是保護猶太社區免受襲擊云云(實際上無數次以巴衝突,不是沒有以色列平民受害,而是受害者佔最多的是巴勒斯坦平民)。但一個公正合理的人都會認為以色列不斷擴建猶太殖民區是不公義,對自治區巴勒斯坦人的種種支配等同壓逼。一個壓逼者當然可以堅持壓逼政策,直至被壓逼者完全臣服,或離開(以色列的政策就是希望生活在自治區巴勒斯坦人感到絕望而離開),因為他們擁有軍事、政治和經濟等種種優勢,但不能這樣做的同時還要人鼓掌認同,認為基於國家安全,壓逼是合情合理,反抗者都是「非法的恐怖份子」。

壓逼,不管種族、階級、性別還是其他方面的壓逼,都是不公義,都會引起反抗。一些國家以內政或國家安全為由所實行的壓逼政策,都不可能要求受壓逼者默默忍受,也不可能要求國際正義人士視若無睹,甚至國際制裁,更何況以色列並非擁有巴勒斯坦主權,相反,國際法認可巴勒斯坦人有自決權。 即使現在仍是「有強權無真理」的世界(以色列在美國緃容下一直不遵守聯合國通過的議案),國際社會仍不乏追求真理公義的人,這就是為何愈來愈多民間組織和個人,包括愈來愈多以色列國內外的猶太人,指摘以色列實行種族主義,聲援巴勒斯坦人的正義抗爭。就連以色列最大的靠山美國,也愈來愈多人不滿偏幫以色列,有一半民主黨支持者表示美國應在以巴問題上多考慮巴勒斯坦人的需要。

再回到《明報》觀點版的文章,該文章向讀者推薦IHRA定義而不提《耶路撒冷聲明》JDA,只提猶太人歷史上和現在所受壓逼,不提以色列對巴勒斯坦人的逼害,以及反猶太標籤如何被濫用,都是意料中事。畢竟以色列使領館人員要為政權服務,推行以色列的「大外宣」,只是德國駐港總領事是否有必要為以色列的「大外宣」背書, 而漠視反猶太標籤被濫用如何影響德國的言論自由,例如BDS被德國政府認為反猶太,而令以色列更能肆無忌憚的逼害巴勒斯坦人。至於《明報》編輯和記者,於《反擊對納粹大屠殺的否定和歪曲》一文刊登前,曾專訪以色列駐港總領事藍天銘談如何承傳大屠殺歷史(專訪於1月27日刊出),整份專訪沒有提到一句以巴關係,是記者覺得與專訪內容完全沒有關係,還是怕提問以色列如何對待巴勒斯坦人會被認為反猶太?

灰記看專訪和文章,不禁疑問《明報》竟成了以色列「大外宣」的平台,這對正在受難的巴勒斯坦人,以及那些與以色列官方不同看法的猶太人不公道,故撰此文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