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負青春 :「六七暴動」與旺角衝突

初二凌晨旺角警民暴力衝突,或曰旺角「騷亂」,是繼「六七暴動」後最嚴重的暴力事件,引起廣泛關注和討論是意料中事。而一些「六七暴動」參與者再獲記者「青睞」,接受採訪談今昔亦是一些傳媒機構的指定動作。

一位當年的「愛國」學生,因為覺得十分委屈,所以很願意接受採訪,年前曾接受灰記採訪,此後不時發來訊息,重複又重複愛國無罪,今日年青人身在福中不知福的論調。最近他又發來訊息,說再次接受採訪談「旺角暴亂」,提醒灰記賞面留意收看。

人生匆匆,青春易逝,只留下記憶。這位愛國者當年因為書包內藏有「煽動性」刊物,因為「黃皮狗」(左派對華人警察的貶稱)一句「死左仔」而還以一句「毛主席萬歲」,換來被警察一頓毒打及兩年半的牢獄生涯,刑事案底終身。幾十年過去,依然對青春無悔,依然滿肚怨屈,依然堅持六七是「抗暴」,是「正義的鬥爭」。

對這位沒有暴力行為的「六七」參與者來說,「抗暴」之說也許有其道理。面對警權的挑釁,無畏無懼,換來坐牢的代價也在所不惜。如果不以意識型態為忤,當年很多只因為集會、遊行,藏有或派發殖民政府不喜歡的刊物,或高呼幾句「革命」口號而被判重刑的左派人士,至少應該值得同情。

特別知道六十年代的香港,是一個充滿矛盾,基層受壓,貪污橫行,高壓統治的殖民地,民怨爆發自有其客觀原因。「左派暴徒」的死對頭,當年任職見習督察,現已退休享清福的林占士,年前接受灰記採訪亦指,當年香港的確民生困苦,社會怨氣很重,六六年的九龍暴亂已經是一個警號。

但殖民政府並沒有吸取教訓,新蒲崗塑膠花廠罷工,政府不是採取疏導方式,而是偏幫資方(九七雖「改朝換代」,但政府偏幫資方的態度依舊),並以暴力鎮壓左派工會的聲援集會,造成傷亡,引起左派團體的不滿。

當然,負責領導香港左派團體的新華社/中共港澳工委高層「處心積慮」把事件性政治化、激烈化也要為事件最終發展成暴動負責。正如林占士所言,起初很多市民,甚至基層警員都同情新蒲崗工人,因為基層警員也覺得自己是被剝削的一群。事件一旦政治化,中英加入角力,加上左派採取暴力之後,整個社會氣氛便轉變,左派變得愈來愈孤立。

道理很簡單,香港有很多是逃避中國內戰及共產黨統治的人,警隊入面尤其多此類人士。一旦感到自己「安身之所」受威脅,自然遷怒於「破壞家園」的親共人士,打壓絕不手軟。林占士說,當時中國發表很多措詞強硬的聲明,甚至謠傳中國會收回香港,覺得自己沒有退路,加上血氣方剛,對「左仔」恨之入骨,「好想開槍打死佢地」。事實上,他亦曾經在北角向縱火的「暴徒」開槍。

近年解密的一些英國檔案顯示,當年港英確曾考慮過一旦香港不可管治,或中國決定收回香港,如何部署撤退。不過,英方這個憂慮很快消除,他們從不同渠道知道,中國依然「長期打算,充分利用」香港。港英利用香港人普遍反共的心態打宣傳戰,輿論要歸邊,同時利用殖民地嚴苛法例和武力,包括駐港英軍的介入,強硬對付左派的「暴動」。

那邊廂,雖然北京已明言在香港不搞「文革」,但中共港澳工委仍藉港英的鎮壓要把事情鬧大。一來「文革」「寧左勿右」、「唯暴力」的極左思想俘擄了大部分中共駐港幹部及左派社團領導,二來較早時澳門「一二三」事件,澳葡政府要向當地左派屈服妥協,讓親共勢力坐大而令左派領導及群眾頭腦發熱,以為英國人會和葡萄牙人一樣軟弱而就範。

還有就是傳聞港澳工委的某些頭頭怕被調回大陸受批鬥,所以堅決要在香港大搞「抗暴」。於是出現後來的土製炸彈、自製武器、放火等的「城市游擊戰」。但即使中共在港的組織如何緊密,有一定群眾基礎,有自己的系統和宣傳機器,但沒有來自中國的武力支援,與港英政權鬥暴力只會處於劣勢。

對事件有所反省的前新華社副社長梁上苑,多年後接受採訪時指:

「⋯⋯雙方剛交手,港英當局可以隨時調動軍警進行鎮壓,可以頒布緊急法令,隨時拘捕左派社團領導人。香港左派卻損兵折將,隨時隨地被抓進監牢,無法抵抗軍警,他們用盡全部力量搞了罷工和罷市,仍然沒有效果,最後只能搞出所謂『真假炸彈陣』的鬧劇。結果左派的戰鬥力逐漸喪失,自身困難越來越多,被開除的罷工工人需要吃飯,死難者家屬也要救濟,港澳工委束手無策。真假炸彈陣更弄得怨聲載道,完全喪失人心。⋯⋯反英抗暴就是這樣糊裹糊塗的鬥爭,但北京沒有追究錯誤的責任,新華社也沒有官員受到懲罰或警告,因為這是一筆糊塗帳。」(《六七暴動  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217頁)

這一筆糊塗帳卻是令很多熱血青年和左派群眾吃虧受苦。「你冇辦法,暴力鎮壓惹嚟暴力反抗,但最終受苦嘅係群眾。」一位退休左報記者對暴動/抗暴有這樣的看法。他是在採訪花園道示威,在中環希爾頓酒店對開馬路,出示記者證仍被打到頭破血流。不但如此,後來更以非法集會被判監十多個月。他因為坐牢沒有見證往後愈發暴力的對抗。但即使他有機會見證,相信依然會為左派的暴力辯護。而他那句「最終受苦嘅係群眾」的確可圈可點。

當時殖民警察之惡真係唔係人咁品。連對「六七暴動」充滿歉疚的前中共地下黨人梁慕嫻女士都「嘆為觀止」。她年前撰文反駁一些美化暴動的左派人士,也不能避免觸及警方濫權濫暴,講到有一次防暴警察到名義上她是負責人的學友社(中共培植官津私校學生的文康團體)搜查時的情景:

「⋯⋯大聲喝令推趕我們移近窗台邊。有人嫌我動作慢,便開始藉口出手打人。室內八至十人中多人被打。一位只有十多歲庇理羅士女校學生受傷很重。防暴隊用藤牌的尖頂撞向她的肋骨,令她骨折。多年後,我仍聽到關於她常有骨痛,需要治療的消息。戲劇組導演張懷也被打。他那被打過的手錶分秒針正好停在被打的那一刻,事後他說要留下這個時刻作為紀念。我也受了他們的一掌。

那些跑到露台去的學生被打得更厲害。防暴隊把他們團團圍住,拳打腳踢,像拋皮球一樣,把他們推過來,拋過去,許多同學都受傷了。⋯⋯」(《六七暴動惡花今結果》開放雜誌2011年3月號)

再看看腥風血雨的一九六七年。歷時超過半年的「六七暴動」(最血腥和動盪是在五至九月),有近二千人被捕,很多被判刑,刑期一般一至兩年半。八百多人受傷,其中大部分是左派群眾。五十一個死者中,超過一半是左派群眾和工人,當中有十七人是被警察射殺;五個警察在「暴動」中死亡,五個邊境警察被深圳民兵射殺;著名播音員林彬及其堂弟被「暴徒」放火燒死,以及七名市民,包括北角一對小姊妹被土製炸彈炸死。

梁慕嫻回憶道,左派出動土製炸彈,有無辜市民傷亡,以至林彬兄弟被燒死後,是「反英抗暴」轉變成「六七暴動」的暴力升級,終令一般市民更疏遠左派,左仔、暴徒成了左派人士的標韱。

事隔接近半世紀,香港由英國殖民地變成中國的特別行政區,但這筆糊塗帳仍是很多當年熱血參與者心中的刺。他們組織了「六七動力」,出書,搞講座,要訴說當年自己所受的寃屈,要為「六七」翻案,要為自己青春的血的付出正名。

而林占士與一些當年「六七」參與者亦發起類似「六七真相」的團體,希望無論警察、示威者或家屬等齊參與齊見證,希望不只是中英官方高層及傳媒所講的歷史和結論,而是有他們的聲音。

林占士慨嘆,自己已經七老八十,很多參與者、涉事者已不在人間,覺得有迫切性。「我地唔知中英高層,上頭諗啲乜。我唔識政治,覺得當日無論警察同示威者都係棋子,但棋子都係人,都有自己嘅感受同故仔。」據他說很難說服自己的同袍加入,因為很多警察都認為時移勢易,好像怎樣說都是政治不正確,多一事不如小一事。

左派參與者則積極得多,他們無一例外認為自己當年參與的是正義的鬥爭,暴力是港英迫出來,愛國無罪⋯⋯,問到他們暴力傷及無辜的問題,他們輕則說傷及無辜不好,但好難避免,重則林彬抵死,瘋狂辱罵我們左派群眾。

看看今天鼓動「暴力抗爭」的本土民主前線和旺角衝突參與者的說法。例如正義的鬥爭,例如把港英二字改成港共政權或黑警,例如把愛國變成香港建國。又例如梁天琦回應示威者襲擊記者時,說的是波及無辜是抗爭中的砂石,與當年的「六七」熱血青年何其相似。

但如果要他們互相評價,結論必然不同。愛國左派會批評旺角衝突參與者和本土前煽動暴力,搞港獨搞亂香港,外國勢力慫恿,今日的警察比起港英時代的克制得多等,「勇武本土」青年又會批評共產黨是暴力的根源,當年在香港煽動暴力,搞亂香港,港英要維護香港免受赤化等。

換言之,雙方只會一味合理化自己的暴力,卻一味譴責對方的暴力,也不會探究暴力發生的成因。例如「六七」有由港英的高壓統治,民生困苦,到警察殘暴,到中英的角力,到「極左」盲動等因素,例如旺角衝突有由兩制受壓,民主停滯不前,到梁振英強硬執政,挑撥矛盾,到青年人欠出路,到警察濫暴,到「極右」思想抬頭等因素。

而早已「覺今是而昨非」的梁慕嫻對左派近年控訴港英的「六七」翻案風有如下看法:

「近年不斷地愛國教育宣傳及近期的一股控訴風,令人有別有用心的聯想。最近工聯會人員籌辦的一個「六七暴動」大型紀念聚會,更令我心有疑惑。希望他們不要重蹈覆轍,又再祭起那『控訴││愛國愛黨』的公式來蒙騙市民。

不要忘記,香港只不過是由一個殖民專制政府的統治回歸到更為專制的共產政權下的一個屬區。如果因愛國而反殖民專制,那為甚麼不也因愛國而反共產專制呢?中國共產專制至今未有認罪悔改,對我們來說,不是更迫切嗎?」(《六七暴動  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217頁)

由當年的共產黨信徒變成今天「和理非」的泛民支持者,相信梁慕嫻女士的取態,仍然愛國愛黨的「六七」參與者,以至「勇武本土」人士都不會認同。但梁慕嫻的一些歉疚之辭仍然值得思考:

「⋯⋯經過長久痛苦的反思,想通了原來這並不是那麼正義的抗暴鬥爭之後,更加懊悔不休,覺得對不起當時受害的社員和學生。在此謹向當時的受害者致以萬二分的歉意。一個曾為兇殘的中國共產黨做過事的人,覺悟之後,能做的就是揭露和懺悔。我願終身為此懺悔。」

不要輕言「傷及無辜是抗爭的砂石」,不要輕言暴力要和警察對等。一旦暴力升級,必然傷及同志,甚至弄出人命。除非鼓吹暴力者如毛澤東一樣,視人命如草芥,認為「革命成功」必須付出人命代價,多少也在所不惜,不過不是自己。「⋯⋯這種犧牲,不但是為了消滅敵人的必要,也是為了保存自己 …… 部份的暫時的不保存(犧牲或支付)是為了全體的永久的保存所必要的。」(毛選第三卷〈抗日游擊戰爭的戰略問題〉)

想起林占士參與者都是一粒棋子的話,更想起當年那位左派記者的話:「你冇辦法,暴力鎮壓惹嚟暴力反抗,但最終受苦嘅係群眾。」對灰記而言,這也許是「六七暴動」最大的歷史教訓。是否也應為今天的「暴力抗爭」鼓吹及參與者所警惕?灰記不敢說。

在要擁抱「暴力抗爭時代」來臨前的思緒

一些朋友說,「暴力抗爭時代」已經到來,躲也躲不了。遲鈍的灰記突然「驚醒」,要整理整理思緒。

旺角「撐小販」行動因為警方清場,最後演變成血腥警民衝突,或曰騷亂。第二晚,小販在大批記者「見證」下順順利利做生意,沒有受到驅趕,與十幾小時前兩個世界,沒有梁振英政權定性「暴亂」的痕迹,亦沒有一些人所歌頌「魚蛋革命」的「餘熱」。旺角以外,煙花依然盛放,新春拜年聚舊如常。

心情壓抑的灰記亦如常回老家向老母拜年,「藍絲」親戚知道灰記的背景,便以記者被示威者打傷打開話題,意有所指,灰記堅持沉默是金,以和為貴,大家亦轉而閒話家常,避過無結果傷感情的爭論。不過,網上議論方興未艾,很多時要立場先行,人人歸邊。譴責之聲,不能割席,不能各打五十大板之聲此起彼落。灰記沒法踏實。

第二日,認識多年的朋友款待,同屬「左膠」的幾個人難免提起那血腥夜,話題亦不可避免要扯到如何看待暴力抗爭,如何取態和自處。朋友詰問,不譴責不割席可以如何?不譴責不割席其實是否要擁抱暴力抗爭,參與此類抗爭?「不能一邊認同,一邊置身度外!」朋友的詰問令灰記訥悶,相信詰問者亦訥悶。

朋友間對香港現況的理解大同小異(分別可能是灰記對「陰謀論」多點興趣,所以對警方當晚的部署有很多疑惑),不會不知道香港愈來愈難解的深層次矛盾;不會不知道梁振英正玩弄和挑撥矛盾,包括故意縱容警方濫權濫用暴力,官員藉立法會建制多數派的「制度暴力」,夠票就過,拒絕回應市民對種種不合理政策/議案的質疑;也不會不知道過去十年泛民之連番失諸交臂,令很多人,特別是年輕人失卻耐性,對泛民和平,但舉旗不定、三心兩意的抗爭姿態感到煩厭。但是否就別無選擇,要擁抱暴力抗爭時代的來臨,甚至要擁抱暴力?是否就要像文化人岑朗天在Facebook所言:

「⋯⋯抗爭進入這麼一種方式,身為香港人,你不能加入他們的話,也不能阻止他們。⋯⋯際此香港亂世,不想變成喪屍、奴隸、兇手的話,我們便只有兩條路:移民,或抗爭(無論哪一種方式,包括『暴力的』)!不能移民又不敢抗爭的,沉默吧,起碼不要拖反抗者的後腿。」?

又或者要如名政論家練乙錚在其文章《魚蛋革命防港變大陸 持續高壓壓出二二八》,「引經據典」呼籲「考慮『勇武抗命』、『暴力抗赤』的正當性」,因為「由於非暴力主義抗爭路線30年成效不彰,就算不準備放棄自身的非暴力原則,也最低限度應該對勇武抗爭者的行動採取樂觀其成的態度,甚或給予某種程度的精神和道義支持,方為合理。」(灰記要補充一點,練先生在文章中亦有提出非暴力「左膠」與暴力「本土」「合作」的良好願望。)

「你不能加入他們的話,也不能阻止他們。」或「非暴力主義抗爭路線30年成效不彰,⋯⋯對勇武抗爭者甚或給予某種程度的精神和道義支持,方為合理。」讀到這些說話,灰記倍感唏噓。 猶記得年多前的雨傘運動以至傘後鳩鳴行動,不同取向的抗爭者還是可以共同面對警權,堅持非暴力抗爭者仍會盡力勸喻一些企圖「勇武」(向警察投擲水樽或其他雜物)的「同路人」忍耐,整個抗爭亦大致維持非暴力性質。

不過,當雨傘運動沒有獲得任何即時成果而最終被警方清場時,非暴力抗爭的原則就連同「大台」一拼被「激進本土」人士「埋葬」,「永不超生」,「勇武」蓋過一切。不經不覺,非暴力原則就直接等同和理非非,而和理非非亦早已變成貶意,充滿「和稀泥」、「膽怯畏縮」的味道。

說到這裡,灰記又不忘要將一將主流泛民的軍,雨傘之後,你們不是高喊與梁振英政權全面不合作的嗎?何謂全面不合作?就是盡力阻撓梁振英不得民心的施政。而作為少數派議員,沒有能力否決政府提交的任何法案,包括那些不合民意的議案/法案,就只能利用拉布,再號召廣大群眾反對下,期望政府和建制議員在龐大民意壓力下有轉機。但一年多以來,主流泛民予人的印象卻是合作多過不合作,仍是投個反對票表表態算數的心態居多,客觀效果是讓親政府議員佔多數的議會輕易通過任何議案/法例,政府予取予携。

當然,拉布和群眾運動不是必勝的靈丹妙藥,相反,在政府有權用盡,建制議員成了舉手機器,主流民意仍不明白拉布「正義性」的今天,議員投入拉布有一定風險。 但說過全面不合作的泛民若義無反顧的加入拉布抗爭,至少有可能扭轉主流社會對拉布只是幾個「鬧事」議員「玩嘢」「阻住地球轉」的刻板負面印象(拉布其實是少數派議員的基本權利)。泛民也多少可洗脫「和稀泥」、「膽怯畏縮」的和理非非形象,重新演譯非暴力抗爭的原則和可行性。

之所以唏噓,是因為泛民再次錯過示範非暴力抗爭的原則和可行性。非暴力抗爭有合法,例如議會抗爭,和不合法的,即可能會被檢控收監的所謂公民抗命。問題是主流泛民連合法的議會抗爭,議會少數派僅有的拉布武器也舉旗不定、三心兩意(例如對「網絡23條」的後知後覺和消極態度),更令年輕人為主,缺乏耐性的抗爭者,對非暴力有更大的「誤解」,把非暴力等同懦弱,等同「戇居」。

但非暴力抗爭所需的勇氣、堅忍和犧牲絕不下於暴力抗爭,不談世界,近如兩蔣時代的台灣和依然故我的中國大陸,無數因言入罪,被長期監禁的政治犯所面對的孤寂與黑暗,有些甚至被判死刑而從容就義。而台灣主要在無數政治犯在嚴刑峻法下的「自我犧牲」,在法庭上慷慨陳詞,宣揚政見,促成台灣人的團結,在建制內透過選民力量,打破國民黨操控/舞弊的選舉壟斷,把一個個黨外人士送進議會,送上一些地方首長的位置(當然,無論議會還是官職,依然是國民黨佔大多數),然後在龐大民意支持下,爭取黨禁報禁,爭取民主,最終成功。當然,爭取過程涉及街頭運動,警民衝突亦時有發生,但整體而言,台灣人的抗爭並非暴力主導,台灣的民主也不是暴力推翻國民黨專制統治而得來的。

而香港,練乙爭所言的「非暴力主義抗爭路線30年成效不彰」,最多只能說合法的抗爭成效不彰(但正如上文,泛民如果更「認真」地從事議會抗爭,或有一番不同光景也未定),公民抗命/非暴力的違法抗爭是近幾年才開始受到「正視」,反高鐵以及一些清拆事件陸續出現的堵路、阻街抗爭,以至在美國爆發,抗議貧富兩極化,所謂百分之九十九窮人對百分之一富人的「佔領華爾街」,「蔓延」至香港的「佔領中環」(佔領匯豐銀行總行),都是一些現在被稱為「左膠」的青年所發動,仍有待社會大眾逐步消化/接受的和平,但被視為「激進」的抗爭手段。

戴耀廷於2013年初「總其成」提出「和平佔中」,以民主協商、公民抗命的形式爭取落實雙普選。雖然最終沒有爭取到雙普選,亦有很多須要檢討和反省的地方,但以堵路、佔領,與警方對峙的抗爭方式逐漸被接受。而眾多參與公民抗命者被捕,不少人被檢控,個別人士被檢控成功,但一般刑期不重。主要因為雖然政府和社會「崩壞」,法庭仍比較「堅挺」,一些法官拒絕「陪梁振英政權癲」,否決了很多誣告襲警罪(若罪成,刑期可能不是一般的以星期計,而是月計。例如有一名參與元朗反水貨客示威的女士,被警員暴力對待反被告以胸襲警,結果判監四個月)。

不過,精明的港英大部分時間存而不用的殖民地惡法,在嗜權如命的中共及其跟班梁振英主導下的政府將會愈來愈頻繁地引用,對付不惜繼續公民抗命的人,這是「非建制」人士的共同看法。問題可能不是非暴力抗爭路線成效不彰,問題可能是公命抗命,are you ready? Are you ready to pay the price? 香港人是否有足夠心理準備為公民抗命付出會愈來愈「沉重」的牢獄代價?可能未必如兩蔣肅殺時代或依然故我的中國大陸般沉重,但相信會如另一前英國殖民地,威權新加坡一樣,不讓人輕鬆。

至於是否很多人依然不怕付出代價公民抗命,期以道德感召更多人起來反抗威權,還是在嚴刑峻法下香港人逐步跟新加坡人的順民心態看齊?則仍是未知之數。所以仍不能輕言非暴力抗爭成效不彰。

九七後至今,古思堯燒國旗被判監九個月算是最重罪的政治犯,現在他又因燒區旗被審判,但他坐過九個月監仍面無懼色,在庭上強調自己是故意燒區旗,以表達對這個不公不義政權的不滿,不怕坐牢。古思堯有被判更重刑期的心理準備,示範了為公民抗命而付出代價的決心,但因為他不是什麼名人或政治明星,沒有多少人留意。

查實不少「勇武」抗爭者都是排拒中國,甚至有港獨主張的「本土派」(中國官方定性這次「暴亂」是「分離主義」組織策動也不是完全無的放矢),古思堯敢於焚燒代表共產黨專制的五星紅旗,向中共說不,對那些「勇武」抗爭者來說應該大快人心,應該稱古思堯為「義士」,應該到法庭聲援古思堯,甚至效法他,在「國慶」及「回歸日」集體公開焚燒五星紅旗(代表中共)和洋紫荊紅旗(代表「港共」),公開宣揚政見。

但不要說效法,不要說到法庭聲援,「本土派」連在網上acknowledge一下也少見。 到法庭聲援古思堯依然是社民連的成員及古的「保釣」戰友,一些被稱為「左膠」、「大中華膠」人士。如果只因為古是被視為「大中華膠」而忽視其燒「國旗」、「區旗」的「顛覆性」和意義,殊為可惜。

首先,古的舉動擴闊了言論自由的想像,為什麼不能燒國旗/區旗以表達不滿。而有參與「保釣」行動的古思堯燒國旗/區旗亦「顛覆」了對「愛國」的想像:即使「愛國」,也不一定要對國旗/區旗必恭必敬,可以焚燒以表達對政權倒行逆施的不滿。事實上,一些發達國家如美國的最高法院已判定焚燒國旗屬受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而由於原本神聖不可侵犯的國旗/區旗有人膽敢冒犯,而且言之成理,其所代表的國家/政權高高在上的權威亦被打破,人民當家作主以至另起爐灶,即港人自決/港獨這些「本土派」熱衷的主張亦顯得有「正當性」。最最重要,古思堯被捕事件也許有機會成為令不同取向,但同樣厭倦中共/「港共」政權者打破「隔閡」的「契機」。

說「契機」灰記可能言過其實,一些「激烈本土派」一早已經把「左膠」定性為「禍港者」,而「左膠」很難認同「激烈本土」的反新移民、排外、反社會保障等的主張。「大家都是香港人」與「國旗」和「區旗」一樣,並沒有不證自明的「神聖」。

「沒有革命理論,便不會有革命運動。」多年朋友在新春聚餐時不斷訴說看不到主張暴力抗爭的人背後的理念及綱領,令灰記想起鼓吹暴力革命的列寧的話。

就灰記所知,「勇武派」最常用來justify暴力抗爭的理由是非暴力抗爭失敗以及中共/「港共」政府欺善怕惡,「勇武」有業績(有人甚至把初二晚食環不趕旺角小販說成歸功於前一晚的「勇武」行為,令政府害怕),都是似是而非,可以反駁的理由。再看看「引經據典」的練乙錚的「暴力理論」,他在《魚蛋革命防港變大陸 持續高壓壓出二二八》提出三點以支持暴力抗爭:

「一、馬列毛是支持並歌頌暴力鎮壓原則的,而且不斷應用、實踐;因此,中共統治者及其在港代表所宣揚的和平非暴力主義不僅是權宜的,還是虛假的:政權可以無限暴力,人民卻完全沒有這個權利。接受這點,對抗爭者不一定最有利。」

練提到這一點,灰記特別感觸。俄共和中共暴力革命成功,奪取政權,然後實行暴力恐怖統治。而直接受中共統治的一些中國人經過深刻反思,總結經驗教訓,認為中國人幾千年來脫離不了專制暴力統治,就是以暴易暴、暴力革命的「因果循環」,即所謂暴力衍生更大暴力。他們堅持非暴力抗爭,以化解一向以來以仇恨作主導的政治鬥爭/抗爭,以仇恨/分化作主導的統治手段。而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還在獄中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的宣言:「我沒有敵人」。而中國的維權運動亦抱持和平非暴力原則。這些人都是受共產黨仇恨鬥爭教育長大的,卻希望告別仇恨與暴力。這些和平抗爭者是否一廂情願,「戇居」天真?灰記不知道。但「和平演變」仍然是很多關注中國命運者,包括灰記的願望。

而香港正正因為還多少有法治和自由,還有非暴力抗爭的土壤,所以不能輕言暴力抗爭。

練在第二點提到湯武革命,以至荆軻刺秦王不遂,張良與刺客以大鐵椎狙擊之而誤中副車的帶有恐怖主義色彩的暴力事件,被史書歌頌,以證明中國儒家傳統中的暴力「正義說」。查實練先生何需如此著力去尋找中國的暴力主義傳統,中國那一次改朝換代不是血流成河,屍橫遍野?正所謂「一仗功成萬骨枯」、「成王敗蒄」,這是對中國幾千年來嗜血傳統的殘酷「總結」。

那一個朝代,可能除了傳說的堯舜時代,以及盛唐外,不是新上台的皇帝實行專制恐怖統治,威懾舊朝臣民。正正因為中國幾千年來都是一部暴力政變/革命史,今日中國才有人堅持非暴力抗爭,期望改變這種循環。

第三點練舉基督教國家為例:「從十字軍東征到二十一世紀,都不曾支持過這個反暴力原則。和平主義只在一些現代西方國家裏作為反對死刑者的信念,或個別信仰人士拒絕服兵役為國作戰的一個理由。政黨的和平主義主張,亦只是在民主國家的政治體制內部的運作過程生效。領導極權體制裏的民主運動黨派,從耶教國家的實踐裏找不到和平主義綱領。」

灰記看著看著,有些納悶,「領導極權體制裏的民主運動黨派,從耶教國家的實踐裏找不到和平主義綱領。」真的嗎?二十多年前的「蘇東波」, 捷克推翻共黨統治的天鵝絨革命不是示範了,在極權國家裡和平非暴力革命/抗爭的可行性嗎?還有最後把波共迫上談判桌的波蘭團結工會運動,靠的不是暴力,而是持久、不懈的非暴力抗爭。這些顏色革命/和平演變,不就是中共極忌諱,中國有志之士希望效法的嗎?

回到旺角夜,正所謂「騷亂是被忽視者的語言」,灰記絕對明白。一些論者可能認為香港之「淪落」至如此,上一代負有責任,因此對這群年青人為主的騷動參與者「愛護有加」,灰記亦可理解。「要來的終於會來。」灰記亦有心理準備。但如果只是一味歌頌年青人的勇敢,浪漫化暴力,而不去認真探究暴力抗爭可能衍生的種種問題,包括參與者不只是「犧性自己」,也會「犧牲別人」,暴力抗爭個人與社會要付出的代價,實際可行與否,以至當中極端「本土」思想一些可導致法西斯的「危險意識型態」等,及時提出忠告,則亦非負責任的態度。

當然,在一些「回不了頭」的年青人心中,灰記講來講去都係貪生怕死,灰記不會否認。不過,貪生怕死的灰記也要盡一下言責問一聲,「寧為玉碎,不作瓦存」,Are you really rea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