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曉明老師一篇充滿憤怒的文章,名為︰境外記者,能不能告訴我譚作人如何協助你們採訪?主流媒體沒有興趣,卻令一些本地主流媒體的記者(包括灰記)反思記者與傳媒的角色。
在一國兩制下,香港記者屬境外記者,在採訪報道內地的敏感/負面新聞時,一般來說,都不會有內地記者被捕被判刑的風險。香港記者只要能夠成功完成到內地的採訪,基本上不需害怕新聞播出/刊出後,會有被內地當局秋後算帳的風險。即使在內地採訪被當局留難,頂多寫悔過書便放行,當然採訪任務也會泡湯,但不會如內地人一樣,有被當局懲治的風險。
最近本地記者在內地採訪譚作人案時被指藏違禁品/毒品,被覊留數小時;在鳥魯木齊採訪漢人抗議活時被公安毆打,是否代表香港記者的一國兩制保護傘消失?似乎未必,因為亦有外國記者報稱在內地採訪時被毆打,並由駐中國使領館提出抗議。這可能是一些地方政府受不了境外記者(包括香港記者)「揭瘡疤」行為,而所作的反應。
譚作人被拘捕檢控,罪名一大堆,艾老師從譚作人辯護律師處得知,訴訟過程中,譚的「罪名」涉及接受香港傳媒採訪,「詆毀」政府,所以希望記者接受她的採訪,澄清問題,或者對譚的案件有幫助。
港記被阻撓採訪,香港傳媒義憤填胸,傳媒機構及組織發表強烈聲明,當事記者接受採訪,詳談被阻經歷,有關傳媒甚至「邀請」自己記者在新聞節目中現身說法。而當艾老師發文指譚作人被檢控與接受香港傳媒採訪有關,到目前為止,灰記所知,沒有一家香港主流傳媒有興趣跟進採訪報道這則新聞。只有自由亞洲電台跟進事件,採訪了艾曉明和記協主席麥燕庭,然後作出了報道。
灰記對香港主流傳媒的沉 默覺得十分困惑。如果此事發生在香港,某人接受採訪,被香港政府檢控,罪名是詆毀政府,相信這是一宗傳媒爭相跟進的新聞。當然,香港政府和官員一般都不會對「失實」報道和被訪者的「誹謗」提出檢控,她會作出「澄清」,傳媒會就她的「澄清」再作跟進,絕不會保持沉默。而當事的傳媒機構負責人不是被追訪,就是為自己的採訪報道的「不偏不倚」作出辯護。
為甚麼過了深圳河便「闊佬懶理」?覺得艾曉明這位知名的內地社會活動家對記者和傳媒的「指摘」無稽?覺得譚作人被捕與採訪完全無關?覺得譚作人沒有詆毀內地政府?覺得艾曉明的文章香港觀眾/讀者與趣不大,沒有新聞價值?
曾經採訪譚作人的傳媒機構,負責人又怎樣想?因為艾曉明談的對象只是記者,所以事不關己?不過,麥燕庭接受自由亞洲電台訪問時說,曾向被艾要求採訪的港台《鏗鏘集》的編導了解,該編導說自己是公務員,要向上級申請,但艾只來港兩天,時間來不及。此事證明港台有關監製,以至更高層的角色。他們大可找艾曉明以及譚作人辯護律師了解情況,如有需要就譚作人被控「詆毀」政府作證,灰記認為有關傳媒機構有責任挺身而出,至少花些少氣力了解事件。
當然,很多人會說,內地的現實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那為甚麼要大聲疾呼,要求內地當局「公開、公正、公正」審訊程翔?因為程翔是香港記者而感到憤怒,譚作人是內地被訪者而感到無奈?
主流傳媒沒跟進,本地行家終於作出了回應,十一月八日《明報》的副刊「星期日雜誌」,刊登了譚蕙芸的回應文章,題為︰原諒我們要站遠一些—香港記者對艾曉明教授的一些回應。這位行家竭力為不願接受艾教授訪問的記者辯護。
老實說,灰記初看艾老師的文章時,也有很大的疑問。為何要拍一套紀錄片採訪採訪過譚作人的香港記者?這樣一套紀錄片對譚作人案件有幫助嗎?灰記與同行傾談,疑問為何譚的辯護律師不找記者作證?如果要當證人,記者是否有道義責任?灰記認為即使有風險也有道義責任。至於如果灰記是當事記者,會否甘冒好像艾未未被毆打的風險而「慷慨就義」?人性總是軟弱,灰記也不敢直接了當說我願意!
不過,同行提醒灰記,現在內地一些公共知識份子會製作影片,會撰寫文章,會有網上討論平台,就社會事件表達意見。如果事件引起廣泛的討論,可能會迫使政府改變一些作法。好像鄧玉嬌案,好像許志永案……熟悉內地情況的艾老師,是否希望藉製作紀錄片討論譚作人案而引起內地公眾關注?如果是,香港記者應否接受採訪?
譚蕙芸和她引述的那位採訪過譚作人的港台記者,以及採訪譚作人案被阻撓的記者都認為否,因為︰
1/記者知道,「一旦接受了艾曉明的採訪,不但未必可以救出譚作人,後果可能是,被中聯辦港澳辦等機關,理解為「反動」行為。內地政府可以利用這事,進一步限制香港記者在內地的採訪空間。記者接受維權人士訪問,可以被指是「逾越了採訪工作範圍」,變成入罪的「話柄」。從此記者要再進中國採訪,機會就更渺茫了。
亦即是說,香港記者不參與艾的報道,因為他們考慮得更遠。除了艾曉明譚作人,還有其他維權人士和異見人士,等待發聲的機會。香港記者接受了艾曉明的邀請,是明顯地和她站在一起。以後,連內地其他的邊緣人士在香港出鏡的機會也會減少。
2/有記者擔心,若今次接受艾曉明訪問,公開同情譚作人,會給觀眾留下一個印象,好像記者早已有判斷︰「下次我再報道譚作人案呢,觀眾便會想,你是站在譚作人的一方」,他相信,香港的觀眾,仍是希望記者可以比較客觀中立,留空間給觀眾作是非判斷。
灰記對這些道理有不同的想法。首先,主流傳媒客觀中立,獨立作者公信力受質疑,未必是金科玉律。香港的媒體有政治勢力以及財團的背景,觀眾未必不清楚。獨立作者必然偏頗,也是主流的偏見。所以灰記不同意記者接受艾曉明的採訪,便表示認同艾曉明的紀錄片,便表示在參與社運。正如某某接受某報章/電視台採訪,並不表示某某必然認同某報章/電視台的報道立場。況且艾老師文章只是要記者道出真相,不是要記者公開同情譚作人。
灰記更認為,即使沒有譚作人事件,主流傳媒負責人/記者就現有新聞觀、就媒體生態,接受不同獨立媒體,如網上電視台/電台的採訪,促進了解,絕對不是甚麼有違客觀中立的事。
從事獨立媒體與主流傳媒的分別,於灰記而言,第一是前者多為無償行動,後者是一種生計,所以前者須找尋另外的生計才能支持繼續從事獨立媒體工作,必須有很大的信念和社會承擔才能「攞苦嚟辛」,因此往往未必能持久,也不如主流傳媒記者可專注採訪事務 。獨立媒體缺乏主流媒體的觀眾層面。不過,在網絡時代,亦不會沒有觀眾和讀者。
獨立媒體一般沒辦法如主流媒體一樣,可以專訪官員,建制內的有影響力人士,所以形式上會給人不夠「客觀中立」,因為有某些在主流傳媒經常出現的聲音不會在獨立媒體出現(但是否表示獨立傳媒作者必定偏頗,不能隨便下結論)。
不過,其自由度亦是後者望塵莫及,好像最近深圳吉之島三名內地僱員來港絕食爭取勞工賠償,主流媒體記者即使有心,也未必能採訪報道,因為編輯覺得這不是新聞,但獨立媒體記者可以即時拍攝短片上網,讓公眾了解絕食者的訴求和故事。換句話說,獨立媒體可以填補很多主流媒體的空白。並非一句獨立媒體記者也是運動參與者,因而缺乏公信力可以解釋掉。
至於接受艾曉明採訪會給當局藉口限制到內地採訪的空間,灰記存疑。最關鍵依然是傳媒負責人對採訪報道內地不公不義事件的態度,如果他們越來越不想觸碰大陸敏感題材,前線記者如何希望「爭取公義」,依然動彈不得。如果負責人開綠燈,總會找到採訪敏感人士、邊緣人士的途徑。
作為主流媒體一員,灰記承認艾老師的要求是「前所未有」之舉,對主流記者以及傳媒是一種衝擊。灰記絕對認同譚小姐文章的誠意,也理解譚小姐希望艾教授明白香港主流媒體運作的苦心。但即使「艾曉明,譚作人,香港的記者,不也是在爭取公義嗎?……香港記者相信,採訪譚作人和艾曉明,純粹採訪你,我已經作出了一個編採抉擇,就是讓你被壓制被邊緣化的聲音,可以傳開去。……」但譚作人和艾曉明等內地被壓制被邊緣化的聲音,承蒙香港記者的垂青之餘,他們發聲要冒著比香港記者大百倍的風險,所需的勇氣和代價並非走大陸線的記者可比。譚作人是因為向香港傳媒發聲而身陷囹圄,至少官方的其中一個說法是這樣。
灰記認為,艾曉明的文章儘管對香港記者不客氣,卻提出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在一國兩制下,香港記者與內地受訪者以及任何發聲者,面對不成正比的風險所造成的不平等/差異,香港記者和傳媒應如何面對?
有經常到內地採訪的同行對灰記說,每次採訪都小心奕奕,即使受訪者拍心口說談話內容可全部出街,也要小心選取。如果有人說坐牢也要發聲,則令他心理負擔更重。因為即使為了「公義」,被訪者一旦遭殃,良心絕不會好過。他亦認為艾老師提出的問題值得香港的記者和傳媒深思,期望兩地的有心人可以加強溝通和交流。
灰記以為,那種不平等/差異對香港記者的確造成道德危機困局,即使接受艾老師訪問不是最佳的面對方法,也不能置身事外,譚蕙芸的回應只是一個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