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三日市民短暫佔領政府總部,有一個可圈可點的小環節︰一些遊行人士用一幅大型黑布遮蓋政總大樓,象徵政府黑箱作業。曾經有一段短暫時間,黑布遮蓋了那個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徽,「顛覆」意味更濃。可能由於此一動作對中共的挑釁味道太突出,黑布很快便離開那個大紅徽。
望著那個聲稱代表十三億中國人的徽章,站在旁邊的灰記不期然想到個人與國家,人權與公權的問題。特別香港不少人其實並不認同中共這個「國家政權」,又可以如何在中共不斷宣傳「愛國愛港」,以及動輒抨擊一些港人「反中亂港」中自處?
說到這裡,灰記想起一位傳統「愛國」陣營過來人,幾年前被中共以「間諜及洩露國家機密」等罪名,判刑五年,後來假釋回港的程翔。他最近出版了一本書,名為《千日無悔 我的心路歷程》,不少記者同行都爭相訂購,灰記是其中一人。
顧名思義,這書講的是他的寃獄歷程。這本書其中一個特點是內文不多,附錄反而佔很大比重。灰記看了內文,未細讀附錄,老實說,感到有點失望,可能灰記希望多了解他如何因為牽涉中共高層鬥爭,成為政治犧牲品。不過,此書只簡單說可能因為他寫的兩三篇文章「累事」,遲些有機會再著書講這方面的問題。換言之,此書主要講幾點︰以自己經驗,講述對中國司法及監獄制度的看法,以及講自己如何在監獄自處及信奉基督教的過程。
但無論如何,程翔作為一個北望中國的「愛國」香港人,他的遭遇仍然值得香港人深思。程翔並非第一位被中共判刑的香港人,三十二年前,劉山青因為到大陸探望民運人士,被中共判刑十年。不過,當年他並非如程翔的愛國知識份子,而是信奉托洛茨基主義的理想主義青年,希望「共產世界革命」解放全人類。而正因為他當時是中共長期妖魔化的「托派」份子(近年中共官方才有限度「平反」「托派」),當年香港「民主派」主流沒有聲援過劉山青,為他奔走的是一些沒有宗派主義的社運人士及「托派」人士,也有甘浩望神父,與今日程翔同獲泛民及建制,甚至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關懷不可同日而語。而劉山青亦是一條不折不扣的「硬漢」,把牢坐到底也拒不認罪和認錯,的確是「香港人的驕傲」。
然後,三十年前,傾向自由派的《大公報》副總編輯羅孚亦被誘往北京,以「間諜罪」判刑十年,隨即假釋於北京。據說也是黨內鬥爭所累,而他亦是程翔的前輩,老一輩愛國知識份子。然後他的兒子,已故的羅海星,於八九年因為參與營救民運人士,被捕判刑五年,後來九十年代初,一向「務實」的英國人想打開中英外交悶局,為英國利益盤算,於是首相馬卓安訪華,會見那個劊子手李鵬,但不能完全沒有半點「人權」要求,於是順帶提出釋放他這個「香港仔」(這是羅海星生前親口對記者說的)。中共為了打破「六四」後被西方杯葛的困局,同意他保外就醫。
羅海星同他父親有點不同,他於文革期間回大陸讀書,親睹中共權鬥之荒謬,滿口革命道理背後並沒有把人民福祉放在首位,對中共更徹底幻滅,少了他父親那份「苦戀」。最主要的分別是他覺得可以理解台灣人為何要自決要獨立,他父親便堅決反台獨。說起「苦戀」,程翔在書中講起文革後興起的傷痕文學,特別提起白樺的《苦戀》中的名言,「你愛這個國家,苦苦地戀著這個國家……可這個國家你嗎?」相信這種「苦戀」及劉賓匯所講的「第二種忠誠」,是不少「老愛國」的寫照。
再回到程翔的書,灰記不知這是否世代問題,但看到程翔寫道︰「……當被問到這是否一件寃案,我說︰『個人寃屈事小,重要的是國家要有進步。』這不是我故作高調,而是我在獄中已形成真心的想法。」總覺得難有共鳴。灰記倒不認為這是否高調的問題,而是「認識」的問題。為甚麼現在全球有識之士都把人權看得很重,強調不能以國家之名肆意剝奪人權?而中國人在過去幾千年,特別在過去六十年,被以「國家」和「革命」之名剝奪人權,甚至生存權者不計其數,教訓不可謂不大。
要糾正這種以國家之名行壞事之實的情況,即符合現在聯合國人權公約(程翔在書中亦有提過)所提倡的,全世界所有人民都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個人受國家機器加諸的寃屈一點也不事小。從另一角度看,現在中國不計其數的上訪事件、維權事件,絕大部分不也是為了個人寃屈伸訴,希望中共起碼尊重其訂下的法律法規行事。在灰記眼中,就是每個上訪者,每個維權人士為自己為他人的寃屈向當局「討公道」,這個「國家」才會有進步的希望。
因此,程翔的寃獄並非小事,正如每個上訪者,每個維權者的個案都不是小事。灰記早前在報紙上看到,已退休的前人大代表,已故作家冰心的女兒吳青接受採訪,為自己被官方視為刁民感到自豪︰「有的領導說我是個刁民,因為我懂自己的權利,我按法律爭取自己的權利。事實上每個人都應該這麼做。」
當然,比起那些被制度打壓得透不過氣的黎民,吳青亦屬「權貴」階層。但她沒有因為中共「恩賜」人代資格而唯唯是諾。報道指她年輕時經歷過反右運動和文革,性格敢言,退休前擔任人大代表 20多年。 1988年北京市人大代表會議上,她反對政府官員、法院、檢察院系統幹部參選人大代表,投出大會僅有的兩張反對票。她認為每一個人都應該是刁民,民眾要共同推動中國走向民主、自由和法治。
所謂刁民者也,就是要不遺餘力的捍衛自己應有的權利,不能令自己有半點寃屈。衡量一個社會是否進步,是否文明,其實沒有甚麼奧秘,一般平民百姓是否受到「公平」對待,是否受到法律保障,是否經常感受到寃屈,已經是量度的標準。當然,「家國情懷」、「愛國知識份子情結」,人各有志,每人的心路歷程不同,灰記也無意抹殺程翔的赤子之心。但現在中國越來越多人認識到,社會的進步從捍衛自己的權利開始,中國過去鼓吹的集體主義,國家至上的意識形態原來只是奴役人民的「鴉片」,觀乎此,不免感到程翔的剖白有點「腐儒」的味道。
雖然如此,程翔同那些因為個人利益而不願脫隊的「老愛國」,或為了「撈嘢」的「新愛國」相比,仍然值得尊重。因為他並沒有因為自己愛國而「包容」中共,對中共的專權腐化時有強烈批判。在書中,他亦提出一些發人心省的統計及分析,例如他指出中國95%的判案都是被告承認「犯罪」,而非因為客觀證據入罪。而中國的司法制度與絕大部分文明社會不同,人家是無罪推定,即是檢控一方要以證據去證實被告有罪,而中國是有罪推定,要被告去證實自己無罪。加上中國由共產黨掌控國家機器及司法系統,刑警為了「完成任務」,經常不理程序,威迫利誘、嚴刑迫供在所不免,法庭判案看上級官員的旨意,因此充斥寃假錯案也就不難想像。他就是在不人道的監視居住期間,雖無被嚴刑迫供,但單獨禁閉,心理折磨,加上威迫利誘(早點「認罪」便可早點見到陽光,早點能和家人通電……)等而認罪,都訴說中國司法制度的如何不公不義,如何遠離現代文明的要求。
就是中共這種「無法無天」,香港人必須盡一切可能抗拒。如果說反對「融合」,最重要就是反對中港政治文化的融合,反對「一國」觀念的融合。因此,反曾蔭權「貪腐」是反對特首小圈子選舉選出來的人。除了因為此人對中共唯唯是諾以外,就是因為他無可避免地不斷受中共官場文化的侵蝕,對法治和為官操守缺乏堅持。爭取雙普選就是因為只有特區政府和立法會在全港市民任命及監督下,才能抗拒中共的干預和負面影響。
正正因為如此,中共的打手不斷抨擊爭取真普選是「變相港獨」,真正的高度自治是「變相港獨」,因為真正的高度自治在「以黨治國」,一黨專政的中共及其依附者心中就是「抗拒黨中央」和「搞分裂」。但既然中共自己迫於形勢也好,權宜之計也好,承諾「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香港人便要認真地,鍥而不捨把它弄成真實。而真正高度自治、港人治港是建基於一個民選政府及以民主、自由、法治為共識,即所謂普世價值的香港。而這個普世價值的核心,尤其針對「亞洲威權價值」的強大影響力,就是人權的彰顯。
要彰顯人權,這個香港一制必須保證其市民有「不愛國」的權利,為甚麼這樣說?就是針對中國的黨國體制,既然在中國大陸,批評共產黨隨時可被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顛覆國家政權」、「洩露國家機密」、「間諜」等罪名,為甚麼還要去愛這個被中共壟斷,幾乎等於中共同義詞的中國呢?
而灰記總認為,香港人若能堅持抗拒中共的「大一統」操作,對內地人,對台灣人,以至對被中共實施種族清洗政策的「少數」民族如西藏人,都是一種道義聲援。